通常喺千年古墓或者帝王陰宅至可以搵到嘅乾屍,居然周不時出現喺本港尋常百姓家,死者更加係政府嘅「照顧對象」。唔怪得人哋話,香港幾怪都有咯。
近排本港發生多宗獨居人士喺屋企死去多時至被發現嘅悲劇,唔少個案都涉及政府部門疏忽失職。嗱,話口未完元朗又有一單,呢次死者唔係年老無依嘅長者,而係有病在身嘅中年人。
元朗大旗嶺村一位患有精神病、靠綜援生活嘅獨居中年男子,舊年曾因單車意外受傷,出院返屋企後一直冇露面。女屋主今年八月十二日上門,發現門被物件阻塞開唔到,於是向元朗警署報案,但當值警員一聽個案涉及綜援戶,即刻變A字膊,拒絕立案,叫女屋主去搵社署。
點知社署一樣卸得就卸,唔肯正面回應有冇事主消息不特止,仲點來點去,話搵唔到人係「租務問題」,要業主自己搞掂。無奈之下,女屋主惟有放棄求助官府,尋日自己請人幫手開門,點知入屋一睇愕晒然,獨居租客就瞓喺房門口,屍體已經發黑變乾,好明顯已經死咗一段日子。
女屋主上門唔係催交租,而係驚有乜意外。業主同租客非親非故,純屬買賣關係,尚且知道要關心獨居人士。警方同社署,一個負責保障市民安全,另一個以幫助有需要嘅市民為服務宗旨,居然各自畫地為牢,互相推諉鬥卸責,仲點到女屋主氹氹轉,簡直豈有此理。
社署強調,一直以來每月都會透過自動轉帳代死者交房租,聽落好似已經做好份工咁。對一個患有精神病,又跌斷過腳嘅市民,咁嘅服務就算「仁至義盡」?要求低唔低啲吖?女屋主批評得啱嘞,警方對租客失蹤個案闊佬懶理,社署明知事主有病都唔跟進,完全係不負責任。如果當局派人定期探訪,悲劇絕對唔會發生。
查實,應該講悲劇重演至啱,失救猝死冇人知嘅個案,呢次已經係一個月內爆出嘅第三單。七月中,石硤尾大坑西邨揭發一宗長者夫婦死去多時冇人知嘅人倫悲劇;過咗冇幾日,葵涌梨木樹邨又有一名六旬獨居男子被發現倒斃家中。都係嗰句,如果政府唔係玩隱形,主動關注同協助呢班弱勢「隱形」市民,類似悲劇完全可以避免。
講開又講,申訴專員黎年早前曾狂炳個別衙門存有「各家自掃門前雪」心態,對問題袖手旁觀。嗱,呢次一出事,警方同社署即刻楚河漢界,做嘢分得一清二楚,對市民應負嘅責任就忘得一乾二淨,簡直就係典型中嘅典型。
已故美國總統列根講過,政府唔能夠解決問題,因為政府本身就係問題。計功夫茶話齋,政府部門各家自掃門前雪,懶理市民生與死,小事變大事,大事變悲劇,證明列根講得一啲都冇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