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指一算,曾蔭權第二個任期只剩不足兩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曾蔭權如何站好最後一班崗,上不負中央信任,下不失港人期盼,對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偉大實踐,對於香港未來發展,對於曾蔭權本人的歷史定位,對於下一任特首承接怎樣的「攤子」,有着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行政長官只「可連任一次」。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曾蔭權接替了因「腳痛」中途辭職的董建華出任特首,嗣後由二○○七年七月一日開始第二個任期,將於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屆滿。因此,在餘下任期,曾蔭權並沒有競選連任的壓力,毋須患得患失,完全可以膽子大一些,步伐快一些,方法多一些,放開手腳,依法施政,實踐其當初「強政勵治,福為民開」的施政承諾。
實在而言,曾蔭權對餘下任期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希望無驚無險「捱到夠鐘」退休,將任內的「燙手山芋」留給下一任特首;另一種選擇,就是本着「計利應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的使命感,不怕民粹一時罵名,盡可能啃多幾塊深層次矛盾的「豬骨頭」,為下屆政府奠下一個較好的管治基礎。何去何從,繫於曾蔭權的「一念之差」。
清朝雍正皇帝立足長遠,推行改革,不計較一時毀譽的使命感,倒是值得曾蔭權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