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失業率居高不下,其中十五至十九歲青少年組別更是重災區,失業率接近兩成,在一職難求的情況下,不少人往往因求職心切而誤墮陷阱。即使求職者透過勞工處搵工,一樣難逃上當受騙的厄運。
一名十九歲青年根據勞工處網頁廣告應聘文員,獲聘後卻被安排擔任與文員職務毫無關連的「人肉廣告牌」,事主其後辭職,卻被追討相當於一個月薪金的「代通知金」。更有甚者,勞工處和警方接獲投訴後竟表示愛莫能助,拒絕施以援手。
勞工處及警方經常呼籲市民小心求職陷阱,然而對於涉嫌掛羊頭賣狗肉的所謂招聘廣告,勞工處竟然不聞不問、照登不誤,實在是咄咄怪事,難怪事主向本報記者大吐苦水,強調自己求職時已經非常小心,沒想到「跟住勞工處網頁搵工,都會出事」。的確,如果連勞工處的招聘廣告也不盡不實,試問打工仔求職時還有甚麼保障?
求職變求氣,還要面臨被追討賠償的窘境,本來已夠狼狽的了,更叫人氣憤的是,事主向勞工處和警方求助,對方卻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愛理不理。必須指出,保障打工仔權益,勞工處責無旁貸,如今有受害者登門求助,豈能以一句「愛莫能助」便將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更何況,事主是透過勞工處網頁求職而受騙,難道勞工處就沒有責任?再說,就算事件尚待進一步調查,才可判斷誰是誰非,但正如有人力資源專家指出,僱主以招聘「文員」為名,請人派傳單做「人肉廣告牌」為實,有誤導求職者之嫌,勞工處可以就有關不良手法予以譴責。
勞工處網站在刊登招聘廣告前,按理應做好把關工作,確保廣告資料名實相副,否則所謂協助就業,隨時淪為求職陷阱。事實上,勞工處對職位空缺審批不嚴,早已廣為人詬病,該處就業網站更新資料效率低下,僱主提供空缺資料予勞工處,直至求職者可參考相關訊息搵工,需時個多星期,以致經常出現求職者致電面試時,僱主早已聘請了其他人的荒謬現象。
就算勞工處網頁提供的不是過期空缺,往往也充滿水分。有私人會所透過勞工處網頁招聘「公關小姐」,只要求中三學歷,每周五天工作,時薪更高達八十元,但本報記者追查後發現,所謂「公關小姐」,其實是卡拉OK女伴唱。最諷刺的是,有參與勞工處轄下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的學員,獲安排前往一間電池公司任職,結果發現該公司專賣「冒牌貨」,最終被海關拘捕。人們不禁懷疑,勞工處官員不時吹噓接獲了多少個職位空缺,但當中到底有多少是求職陷阱?
上述青年誤墮求職陷阱後求助無門,只是類似個案的冰山一角而已。以涉及層壓式推銷手法的直銷公司為例,多年來不斷有市民上當受騙,花費巨款入會購貨,最終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甚至有青少年被游說入會後,向財務公司借錢入貨,鬧至破產收場。無奈港府卻對上述亂象視而不見、見而不理,警方更一直以「舉證困難」為藉口拒絕調查,以致如模特兒公司、空殼貿易公司等林林總總的搵工陷阱遍地開花,受害打工仔不計其數。
清除求職陷阱,事在人為,關鍵是當局是否以民為本,澳門和內地透過修例,成功禁絕層壓式推銷,就是最佳例子。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無良僱主固然可恨,但當局袖手旁觀,任由求職人士上當受騙,實無異於為虎作倀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