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叫春的城市 一群叫蠢的庸官

內地惡俗炒作之風蔓延到政府,江西宜春市旅遊政務網上,廣告語公然宣稱「宜春,一座叫春的城市」,堂堂一個政府,居然打出如此香艷廣告,實在令人感嘆。

這句廣告語,表面可理解為「一個叫作春天的城市」,但更多時讓人聯想到煙花風月、夜半淫聲。宜春當局就是利用漢語的朦朧性,進行輿論炒作,博取眼光。宜春從此出名了,但是卻是臭名遠揚。

古有妓女倚門賣笑,今有宜春公開「叫春」。妓女賣笑,透支的是自己的肉體和尊嚴,但是宜春叫春,透支的是政府的信用和權威。一個「叫春」的政府,只是一群色狼的集合體,又怎能稱得上是人民政府?宜春當局的「叫春」之舉,令該市五百多萬市民情何以堪?

宜春「叫春」廣告事件,折射出內地惡俗炒作之風是何等駭人,無所不用其極。幾年前,安徽馬鞍山自詡「中國浴城」,打出「歡迎全國人民前來洗澡」的廣告,政府動用財政資金,修建豪華浴室,被網民稱為打造黃色之都。

自染風塵 不以為恥

一個地方政府為了宣傳本地旅遊,竟不惜自染風塵,手法低劣。這股歪風邪氣如果不加以阻止,或許用不了多久,「一個叫做愛的城市」的說法也將橫空出世。神州大地,不是叫春城市就是做愛城市,或者是洗澡之都,難道遍地都是溫柔鄉嗎?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當宜春這則城市廣告被千夫所指時,宜春官員居然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公開宣稱,就是要取得這樣的「轟動」效果,讓各界關注宜春,取得預期的宣傳效果。在這位荒唐官員看來,宜春過去太「寂寞」了,如今主動「叫春」,終於出名被人關注了,那就是好事一樁。但是宜春的千年名聲,便被這些庸官毀於一旦。

宜春當局的荒唐做法,不僅應該受到道德譴責,更應該受到法律懲罰。廣告不是想怎麼說就怎麼說的,特別對於政府網站來說,更是如此。內地《廣告法》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於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故意引導受眾「想入非非」的廣告,顯然有違社會公德,應該受到查處。批准使用「叫春」廣告的宜春官員,應該被繩之以法。

其實,一個城市想樹立旅遊形象,需要付出艱苦的努力,需要精緻的旅遊產品、淳樸厚重的民風、優良旅遊環境的支撐,更需要決策者的踏實心態。如果試圖用俗不可耐的「叫春」式炒作來「一夜成名」,不僅很難取得長期效果,而且可能適得其反,更可怕的是用飲鴆止渴的方式割裂了世代傳承的城市文化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