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打擊士氣 必須改善管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知錯唔改,冥頑不靈。文過飾非、諱疾忌醫,只會愈錯愈離譜,愈錯愈不可救藥。呢啲道理連小朋友都知,偏偏政府高官唔知,你話係咪奇怪呀。

呢,申訴專員公署早排批評消防處「管理落後,監管不嚴」,語氣都幾重,但言之有理,唔係無的放矢㗎。點知消防處處長盧振雄條氣似乎唔多順,佢尋日回應話,公署嘅批評相當嚴厲,嚴重打擊消防員士氣,亦導致市民擔心消防處滅火救援以至緊急救護嘅能力喎。

冇錯,畀人批評的確難受,尤其係一向高高在上嘅高官,更會覺得難頂。不過咁,忠言逆耳,良藥苦口,申訴專員批評嘅語氣重唔重唔緊要,關鍵係講得有冇道理,對改善消防服務有冇幫助,如果人哋講得有道理、有幫助,咁就要接受啦,仲死撐乜嘢噃。

對於申訴專員質疑消防處巡查食肆嘅次數嚴重低於目標,盧振雄攞咗一堆數字出嚟做擋箭牌,話過去五年未被巡查嘅食肆只有四百幾間,又話佢哋每年仲會收到一萬二千宗食肆嘅新申請。講咁多耶穌,無非想話人手不足,衰咗「情有可原」啫。

問題係,消防工作人命關天,如果資源真係唔夠,管理層有責任去爭取,唔係翹埋雙手乜都唔做,更唔應該將人手唔夠當做推卸責任嘅藉口。近年本港發生多宗嚴重火災,多名消防員殉職,暴露出消防通訊系統落後、裝備陳舊、消防員人手唔夠等等弊端,雖然前線消防員不斷投訴,怨聲載道,但係問題一拖再拖,一直得唔到改善,試問咁係咪管理層嘅責任呢?

申訴專員批評消防處「管理落後,監管不嚴」,事關管理層嘅責任,百分之二百同前線消防員無關喇,又何來「打擊士氣」呢?就算真係有影響,至多係影響「官氣」,搞到坐喺冷氣房嘅管理層坐立不安啫。

講到士氣,消防處對申訴專員公署呢隻冇牙老虎嘅批評從來都當耳邊風,大家想知嘅係,究竟係因為通訊設備落後、防火衣出問題令同袍一個個葬身火海,咁對士氣打擊大,定係申訴專員嗰幾句批評打擊大吖?所以話,消防處嘅回應根本就係本末倒置,推卸責任。

盧振雄又話,消防處係緊急部隊,市民將性命交畀處方,如果被批評管理不善,會令市民擔心。冇錯,祝融殺人唔係講玩,正因為咁,消防處更加要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嘅態度對待批評,而唔係用「打擊士氣」嚟幫自己卸責。如果一味拒絕批評,點可以正視問題?如果唔正視問題,點可以改善?如果唔改善,點可以提高服務質素?如果唔提高服務質素,又點可能令市民放心?

消防安全隱患處處,警鐘早已長鳴,但消防處唔止扮聽唔到,面對批評仲大玩「掩耳盜鈴」,連警鐘都想拆埋。計功夫茶話齋,係咁消防處不如改名做「消音處」吖,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