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八名癌症病人服用含毛霉菌降尿酸藥「別嘌醇」後死亡事件,終於真相大白。死因庭昨日裁定八名死者中三人死於不幸,兩人死因不明,餘下三人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強調 ,死於不幸的三人並非因所患疾病致死,而是因服食受污染「別嘌醇」而感染毛霉菌致死。
問題藥物食死人,涉事藥廠自然成為眾矢之的,有死者家屬揚言或會提出民事索償。其實,藥物受污染,藥廠固然脫不了干係,而衞生當局把關不力,監管不嚴,更是難辭其咎。正因如此,死因裁判官在提出多項建議之餘,亦特別要求政府當局加強對製藥業的監管和執法,避免悲劇重演。
裁判官的建議,絕非無的放矢。事實上,別嘌醇事件正好凸顯衞生署疏忽職守,巡查馬虎,監管藥廠不力。就以所謂「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制度來說,本身就千瘡百孔,在原有制度下,即使藥廠尚未全面達標,亦可獲得有條件的GMP,例如僅有包裝程序達GMP水平的藥廠也可聲稱獲得全面認可,所謂「生產規範」根本形同虛設,自欺欺人。更有甚者,衞生署事後承認,一年內曾兩度到出事藥廠巡查,但每次都只是查看生產紀錄了事,可見所謂GMP只是「紙上監管」,不出事才怪。
對於裁判官的建議,衞生署表示,已加強對藥物生產商、批發商及銷售商的巡查和監察,今年頭七個月進行了五十二次巡查,其中兩間藥廠被發現生產質量控制可能出問題,須回收產品及暫時停產。但現實卻是,當局的所謂補救措施往往只是走走過場、應付輿論而已。別嘌醇事件後,當局曾煞有介事地成立藥物監管制度檢討委員會,以「全面審視現行的制度、法例及業界文化」,經過九個月研究後,發表洋洋百頁的長篇報告,並提出七十五項改善建議,涵蓋藥物製造至零售的各個層面,不可謂不全面。
只可惜,委員會的報告墨迹未乾,本港又先後爆發多宗藥物安全事故,包括逾百年歷史的保濟丸被新加坡當局發現含禁藥,須緊急回收;另一家持牌藥廠又被驗出多款產品不合格,須回收的產品達四百三十多種。事實擺在眼前,當局一日不切實履行藥物安全把關之責,再詳盡的報告、再全面的建議,終究只是一紙空文。
醫療衞生當局對藥物安全亂象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市民自購成藥固然隨時出事,到公立醫院求醫亦好不到哪裏去。大家可以看到,醫管局為了節省醫療開支,對專利期已過的藥品長期採用非原廠藥,加上採購時實行「價低者得」的原則,導致公立醫院所使用的藥物質量良莠不齊,也就難怪過期藥、發霉藥等事故不絕如縷。
事實上,別嘌醇事件恰恰反映當局在用藥方面只求價錢便宜,不理質量好壞的弊端。醫管局近年以「收回成本」為藉口推行藥物名冊制度,那些沒有能力負擔貴藥的病人,只能退而求其次,被迫選用公院提供的平價藥物,這些藥物就算不出事,也往往有較大副作用,當局以「次等藥物」醫治病人,根本就是拿市民的性命開玩笑。
藥物安全事故無日無之,積重難返,其病根正是主管醫療衞生的官員失職。要杜絕藥物事故,保障市民健康,必須從檢討整個藥物監察制度着手,單靠個別藥廠和醫院自律無助解決問題,所以,除了GMP標準有必要提高之外,更重要的是當局必須加強監管,否則,類似悲劇還將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