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公營機構管理混亂,烏煙瘴氣,醜聞不斷,早已備受詬病,連審計署署長鄧國斌亦忍無可忍,昨日在電台節目中直指「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的違規風險較高」,更力數應科院、旅發局和平機會等公營機構的「三宗罪」,包括董事局及委員會成員經常缺席會議、未有申報利益衝突,以及沒有妥善管理「敏感開支」。
鄧國斌的批評並非無的放矢,他援引的事例,包括應科院以公帑聘請風水顧問、旅發局為總幹事購買未經批准的醫療保險計劃,以及平機會主席出外公幹時入住酒店大使套房等,在在反映公營機構無王管,以致經常出現濫用公帑甚至損公自肥的亂象。其實類似「罪證」還有很多,最經典的例子是平機會前主席鄧爾邦,除了出差要住大使套房,他更被譏為「離岸主席」,任內只有三分之一時間留在辦公室,其餘時間經常周遊列國、不務正業,甚至連在埃及舉行的非洲人權會議也不放過。
公營機構亂象叢生,當然不止於平機會。信保局前總監張錦基多次以公帑北上消遣,「公幹」為名,帶隊尋歡作樂為實,事件被傳媒揭發後,當局才接納其以「私人理由」辭職。私隱專員公署更是管治混亂的重災區,首任專員劉嘉敏損公肥私,在卸任前將公署內的梳化和電視機等辦公用品低價「買走」。現任專員吳斌亦被踢爆出國訪問時,拒絕入住活動舉辦方提供的免費酒店,卻寧願浪費公帑另租酒店。至於前副私隱專員林永康更因詐騙公帑而淪為階下囚。
值得深思的是,如果只有一、兩個公營機構出事,還可以歸咎於個別人士的操守問題,但事實是,無論是平機會,抑或私隱公署、應科院、信保局等,幾乎所有公營機構都有一本糊塗帳,這就不能不從制度上找原因了。成立公營機構的原意,是要在較僵化保守的公務員架構以外引入界別專才,以提高靈活度和辦事效率,可惜政府卻視之為卸責良機,對公營機構的工作不聞不問、不監不管,結果公營機構紛紛淪為水潑不進、針插不入的獨立王國。
正是政府沒有負起監管責任,公營機構的管治問題不僅沒有改善,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近年來,審計署及申訴專員公署等已多次發炮怒轟公營機構濫用公帑的歪風,例如鄧爾邦早於○八年就被審計署狠批「不稱職」,立法會更以「極度遺憾」的字眼予以譴責,惟鄧爾邦最終仍能穩穩當當做完任期。
政府聽之任之,姑息包庇,公營機構有恃無恐,自然是「意見接受,態度照舊」,好官我自為之。老實說,如果審計報告真的能遏止公營機構的種種亂象,鄧國斌就毋須透過大氣電波發空炮了。難怪有民間監察組織批評當局對違規公營機構少懲罰、少問責,等於變相鼓吹歪風。
鄧國斌在節目中以醫生替病人驗身比喻對公營機構的審計工作。如果說審計署是醫生,公營機構是病人的話,那麼負責監管的政府則可說是病人的父母,就算醫生驗出的病徵完全正確,開出的處方也能對症下藥,如果父母不遵醫囑確保孩子按時服藥,病人的身體只會一天一天衰弱下去。重症須用虎狼藥,當局是時候對公營機構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該留的留,該裁的裁,該關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