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小巴是本港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由於涉及交通意外比率遠遠超過其他類別的車輛,因而有「亡命小巴」之稱。孰令致之?申訴專員公署最新報告有如維基解密,抽絲剝繭,揭開其中的真相。原來,公共小巴變成亡命小巴,根源在於運輸署官僚被動因循,疏於監管。
早在二○○○年,運輸署曾煞有介事地為公共小巴訂立改善安全的三大措施,分別是加強對司機的監管及培訓,強制小巴安裝速度顯示器,以及規定小巴必須安裝乘客安全帶及高背座椅。可惜,由於運輸署一拖再拖,十年過去了,有關措施進展非常緩慢,令人失望。
在全港四千多架公共小巴中,迄今僅五成五安裝了安全帶,與當局的預定目標相差甚遠,按照小巴自然淘汰的進度,估計至少還要八年時間才可以淘汰全部無安全帶的舊款小巴。未來八年內,還有數以千計未有安裝安全帶的小巴在道路上行駛,必然會對市民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為小巴安裝車速限制器,一直是民意的呼聲,但運輸署多次聲稱,立法規定在小巴安裝車速限制器存在種種困難。事實是,市面上早有獨立的車速限制器供應,技術也非常成熟,而本港引入各種型號的車速限制器最少已有五年。申訴專員批評,運輸署以小巴安全為由遲遲不安裝限速器,妨礙該署尋求其他方法,甚至成為不採取行動的藉口。
由於當局的失職,本港為小巴安裝限速器已耽誤四年時間。正如申訴專員指出,歐洲及內地早已為車輛安裝車速限制器,而根據歐洲共同體及英國的有關規例,類似香港公共小巴的車輛必須於二○○八年前完成加裝。港府自詡香港是國際大都會,惟在加強小巴安全措施方面,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與地區,甚至連第三世界都不如。
而在為小巴安裝黑盒方面,運輸署同樣光說不做,並沒有直接委託專業機構試驗安裝黑盒的可行性,只是在黑盒供應商的自發試驗中提供協助,做法十分被動。運輸署亦曾一度向生產力促進局諮詢,卻沒有跟進,再無下文。
還有,當局口口聲聲要對小巴司機進行職業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而資助小巴司機培訓課程亦已開辦多年,但效果甚微,截至去年底,僅一千多名司機上課,佔在職小巴司機總數一成。所謂加強宣傳教育,根本聊勝於無。
公共小巴安全監管漏洞百出,問題遠遠不止上述幾項。舉例說,為了方便監察,法例規定公共小巴車廂內必須展示司機證,問題是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多年來未有作出具阻嚇力的處分,致使有關條文形同虛設,「無證司機」駕駛小巴橫衝直撞的情況長期存在。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的士司機若行車時未展示司機證即屬違法,最高罰款二千元,今年頭十個月,即有一百多名的士司機遭檢控。
香港不僅有「一國兩制」,而且有「一制兩法」,同樣是營業車輛,規管卻截然不同,小巴司機之所以有恃無恐,小巴事故之所以居高不下,完全是當局懶惰失職、過分縱容造成,運輸署官僚麻木不仁,草菅人命,是無數交通事故的幫兇。去年,本港多次發生涉及小巴的致命交通事故,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之下,當局才姍姍來遲,建議立法強制公共小巴加裝黑盒、限速器及展示司機證。
顯而易見,這不是當局亡羊補牢,而是再一次印證港府「不死人冧樓不做嘢」的官僚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