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搵銀有時盡 官官相護無絕期

前高官梁展文離職加盟私人地產公司被質疑有利益輸送嫌疑,引起滿城風雨,立法會專責委員會經過逾兩年的取證及調查後,終於有結論。可惜,雖然調查報告對多位負責審批梁展文再就業申請的現任及前任高官「遺憾」一番,但僅換來有關官員一句口頭道歉而已。

這份長達四百多頁的報告,矛頭直指負責最後把關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指她「政治敏感度不足,判斷嚴重失誤」,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涉及的其他多名主要官員,亦被批評處理手法粗疏,態度不認真,有五人被委員會予以「遺憾」或「極度遺憾」。報告還強調,眾高官在聆訊過程中聲稱記不起梁展文曾在紅灣事件中的角色,令人「難以置信,匪夷所思」。

對於事件主角梁展文,報告力數其五宗罪,包括供詞不一、刻意隱瞞真相等。報告認為,梁展文深度介入紅灣事件,受聘於涉及地產業務的私人企業明顯存在利益衝突,是不恰當的,不符合高官應有的操守,足以影響公務員的聲譽。

雖然報告語氣不輕,各打五十大板,但除了「遺憾」一番之外,恐怕也無可奈何。如果說這份報告還有一點點價值,那就是讓公眾看到,高官無懼瓜田李下之嫌,也不管是否引起公眾反感,離職後便急急搵真銀。表面上,港府對離任高官再就業設有不少限制,有專門的委員會負責審批,還有公務員事務局最後把關,但實際上,所有關卡都是形同虛設,所有制度都是聊備一格。

事實上,涉及事件的多名官員都不是新丁,而是擁有數十年公職經驗,不可能不知道梁展文曾長期負責土地及房屋政策,並深度介入紅灣事件,也不可能不知道他欲加盟公司的性質,但仍批准其再就業申請,這到底是政治敏感度不足,判斷失誤,還是官官相護,為自己留後路呢?

還有,被指須對事件負最終責任的俞宗怡雖然承認在處理梁展文事件中有不足之處,並向公眾道歉,但明言沒有考慮過辭職。原來,所謂最終責任,就是一句道歉;所謂問責制,不過是空話,正如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你話負責任,但點可以乜都唔承擔?」

俞宗怡拒絕辭職,其實早在意料之中。事發之初,港府就曾發表聲明,強調俞宗怡已解釋事件,不需要辭職,可見儘管當時民意洶湧,港府根本不把梁展文事件當一回事,早就決定不追究責任。昨日,港府再次發表聲明,強調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已就事件承擔責任並致歉,隻字不提辭職問責的問題。港府官官相護,溢於言表,立法會聲稱是否辭職應由個人及公眾決定,乃自作多情。

梁展文事件也許就此打住,不過,因此引起的官官相護、官商勾結的質疑,卻遠遠沒有結束。最難堪的是,當事人梁展文不但拒絕接受調查報告,還發表七頁紙的聲明,斥責報告罔顧事實,砌辭入罪,充滿政治動機。想當初,立法會有見民意可用,高調介入事件,不料結果還是無人問責,還遭人奚落一番,情何以堪。

一如既往,報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包括延長高官離職過冷河的期限,港府亦行禮如儀,表示將研究及考慮有關建議,盡快改善現行的規管機制。高官姑且說之,公眾姑且聽之,老實說,就算建議最終被採納,只要審批時仍有酌情權,所有的機制依然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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