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成立三十周年,溫家寶前往考察,發表了很「解放思想」的長篇講話,重提鄧小平上世紀八十年代講過的觀點:經濟改革到了一定程度就必須推出政治體制改革,否則,經濟改革不會最終成功。溫家寶則說:「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溫家寶這番話,給人的感覺是,第一,沒有超出「鄧小平理論」;第二,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包括有「特區」之稱的深圳的政治體制改革沒有寸進。
三十年來,深圳是「經濟特區」,不是政治特區,當然不會有「政治體制改革」的優惠政策。在目前中央政府可以管轄的範圍內,香港和澳門可說是「政治特區」,只是招牌不是「政治」,而是「行政」,名曰「特別行政區」。為甚麼說香港是「政治特區」呢?第一,她的政治制度和內地不同,沒有實行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制度,而且香港今後還要「雙普選」;第二,香港實施有別於內地的普通法,司法獨立,有終審權;第三,香港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遊行自由等等,這些都可以歸之於香港和內地包括深圳在政治上根本不同。
當年設立深圳特區,大背景是中共思想解放,要在經濟上學香港、學外國,推行改革開放,因此叫「經濟特區」。今天,經濟特區三十年,成就驚人,翻天覆地,直追香港。然而,也是到了今天,經濟改革在深圳已成強弩之末,未能穿魯縞也,她在經濟上早已不特。不過,中共高層和深圳市委書記王榮還要強調「深圳特區之『特』將繼續保持」,要「體現在更深層次的政治、社會、體制改革上」。
看來,深圳特區要想繼續「特」下去,只能在政治上做文章了。當年經濟上學香港,今天政治上是不是也應該學香港呢?先不說別的,深圳夠不夠膽「開放媒體」?真正有新聞自由?做不到這點,就莫談政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