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私家公安

公安之為公安,意思大概是「保障公眾安全」吧。可是,當你發覺愈來愈多迹象顯示公安已經成為富商巨賈的私家保鑣,你會有甚麼感想呢?

不久前,《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為撰文揭露浙江麗水一家企業的交易內幕,公安局居然發出全國通緝令,儼然捉拿大賊悍匪一般,記者無奈浪迹天涯左閃右避,要不是有關當局後來撥亂反正撤銷通緝令再上門道歉,搞不好冤氣已重的中華大地又多了一宗冤獄。

不旋踵,又來了。北京千龍網有兩名記者,由於揭發山東萊陽一間生物企業的弊端,不但受到當地宣傳部門施壓,以「保護明星企業」為由強迫撤稿,甚至公安派人到北京調查,盤問其中一名記者數小時,另一記者則放假回鄉隱居避難,惶惶然不可終日。

記者發表有關企業的負面報道,隨即惹來公安惡氣騰騰找麻煩,這傳遞出一種怎麼樣的訊息?平民百姓必然會心生疑問,噯唷,堂堂執法者被有錢人私有化了,不是保障公眾安全,只是維護商家利益,容不得查找真相的新聞工作者說三道四。

還記得早前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在香港發表的「記者必須協助政府論」嗎?如此思維正正反映內地官場邏輯,記者不可為民喉舌,報道只許文過飾非。假如類似菲律賓騎劫港人旅遊巴事件在中國發生,說不定記者唯一可以報道的是「沒有死人,一個也沒有」。

執法者變了私家公安,富豪心安,蟻民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