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保母:院童叫X做「乾媽」

【本報訊】香港社工涉嫌在雲南「仁愛兒童之家」性侵犯院內女童案,控方昨傳召最後一名證人。曾在兒童之家工作的保母楊改英稱,她留意到被告對事主X非常好,不但會給X較多零用錢,而且送手機給X,更聽過院內兒童叫X做「乾媽」。

見兩人共處房內數次

從雲南來港的楊改英說,她於○六年九月起在「仁愛兒童之家」工作,X當時已在院內居住。楊留意到被告李國華(四十九歲)對X特別好,又見過X與被告單獨在房數次。楊雖不知二人在房內幹甚麼,但覺得不尋常。楊又見過被告曾在洗澡時叫X遞東西給他,並見X由浴室出來時包着浴巾。

辯方律師指,兒童之家於○八年結束後,楊曾動用院舍的提款卡提款,很久也沒有歸還給公安,楊也曾要求被告資助她蓋新房子,並帶被告回家參觀,但被告沒有答應,楊並因而感到不高興。

楊卻稱,她使用提款卡只是支取薪酬、交院舍雜費及買東西給小朋友,她並無要求被告資助建屋。被告曾聲稱要另建孤兒院,知楊的姐姐正在建屋,便參觀她們兩姊妹的住處。

案件編號:

HCCC 18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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