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選舉,個人認為建制派方面兩個人參選比只有一個人好。
有關建制派兩個人參選的潛在問題,日前本欄已經逐一解釋,指出根本是過慮了。就算兩個人參選,一樣可以做到高票當選(如果高票當選真的是這樣重要的話)。而泛民的候選人既不能全面控制選票,且為了個人前途,也一定力戰到底,不會中途讓票。至於兩個人參選的好處方面,是讓選舉存在真正的競爭,這對下一任行政長官的執政能力大有幫助。
就算泛民可以協調成功,只派出一人參選,和建制的候選人單挑對決,這種形勢,似是有競爭,實際上是無競爭;似是有選擇,實際上是無選擇。
因為在目前的政治情況下,或者起碼在二○一二年,泛民的代表斷不可能擔當行政長官的職位,對於這一點,泛民自己是心中有數,香港人也是心知肚明。所以泛民的代表,名為是候選人,實際上只是像拳手的教練,只陪比賽拳手練拳,他自己是不可能出賽的。
因此看上去好像是兩個人在競逐,實際上是獨腳戲,建制的候選人篤定當選。所以這種競爭,似是真的,實際上是虛的,建制派的代表只是奉命走過場,賽果已是預知。
而要提高未來政府的執政能力,增加行政長官選舉的競爭性,派兩個人參選會有一定的幫助,更何況在二○一七年,行政長官會由普選產生,到時就沒有一定可以預知的賽果,故為二○一七年的普選準備,提高二○一二年的競爭性也是必須的。而香港在回歸時,也開放到四人出選,能者居之,十五年後,有起碼兩個人真正競逐,又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