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買保險,本是為了預防萬一,有備無患,但實際上,即使你買了保險,也未必可以獲得賠償。保險索償投訴局去年共收到五百一十八宗投訴,對比○八年的四百二十四宗及○七年的三百五十四宗投訴,連續兩年錄得約兩成增幅,其中引起最多糾紛的保單類別是住院及醫療,相關投訴多達一百五十九宗,較○八年飆升兩成六。連年激增的投訴數字,令人關注本港保險業的質素及監管。
其中一位投訴人為兒子購買醫療保險,其後兒子視力突然衰退,診斷患上圓錐形角膜,需接受角膜膠原交聯手術,但保險公司指這項手術是實驗性治療,屬保單不保項目,故拒絕賠償。投訴局跟進後裁定保險公司得直,並提醒投保人採納新療法前應向保險公司詳細查詢,不應只聽從醫生意見。
此外,一位被診斷患上鼻咽癌的女士向保險公司索償危疾保險,但對方跟進下發現事主曾於投保前十天向私家醫生透露自己患有貧血,遂以她沒有在投保時披露相關病歷為由拒絕賠償。幸好經調查後,投訴局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事主知道自己患有貧血,裁定投保人應獲發危疾保險,所涉金額達六十萬元。
另有一位投訴人因患痔瘡住院兩天,但保險公司以他住院首天少於八小時為由,僅就第二天住院費作賠償。其後投訴局裁定投保人得直,其中一位投訴局顧問更指出,在處理住院賠償時,業內的做法一般是以醫院收取病房費用的天數作準。
林林總總的投訴個案,或涉承保範圍,或涉承保時段,無不反映本港保險業存在灰色地帶,因為這些灰色地帶,投保人出事後得不到預期中的賠償,反要面對保單爭拗,豈非得不償失?面對連年急增的投訴數字,保險業界固然有必要作出檢討,設法改善,但作為監管者的政府當局更應負上相當責任。
正如醫學會會長謝鴻興所批評,醫保往往「有買無賠」,全因缺乏政府監管,「買保險時就話乜都得,到投保人出咗事,保險公司就搵藉口唔賠償。」他建議政府公布拒絕賠償的保險公司名單,讓市民提高警惕,免墮陷阱。也有人認為,政府應該立例加強監管保險公司,同時制訂投保人容易理解的標準保單,讓保險業界選用,藉以減少索償糾紛。
今時今日,醫療保險日趨普及,但不絕如縷的保單爭拗,卻嚴重影響市民對保險業的信心。政府近年不斷提倡市民購買醫療保險,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最近甚至提出一個人人有份的「全民醫保」方案,聲稱用五百億元公帑資助市民購買醫療保險,並將先天性疾病患者、已患病者及長者納入受保範圍,一時說要邀請私營保險公司參與,一時又傳出由政府自行成立保險公司加入競爭,煞有介事的。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政府要推行全民醫保,最基本的一步就是先做好保險業監管工作。否則,任由保險業存在灰色地帶,任由保單爭拗不斷發生,任由投保人望天打卦,當局用公帑資助市民購買保險,到頭來這樣不保、那樣不保,所謂全民醫保豈不是徒有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