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租後買新居屋 無非新瓶裝舊酒

雖然當局接連推出壓抑樓市措施,可惜都是花拳繡腿,中看不中用,樓價仍然繼續飆升,導致民怨載道。無計可施之下,推出資助置業措施已是無可避免,據說當局正考慮興建「新居屋」單位,倣效外國以「先租後買」的方式,協助部分市民置業。

凡是有助調控樓市、有助紓緩民怨的計劃,當然都值得探討。「先租後買」模式源自英國,其構思是容許申請人以低於市值租住單位,在三年之內租戶有權購買該單位,而且可以用三年的租金作為首期。這個所謂「新居屋」計劃有其好處,部分租不起私樓、又無資格入住公屋的夾心階層,尤其是工作不久、積蓄有限的年輕人,可以暫時解決居住的問題。

惟針無兩頭利,有利即有弊。首先,由於「新居屋」的數量不會很多,對解決市民的住屋難題可能是杯水車薪;其次,當局可用的土地有限,如果現在才物色土地供應,遠水難救近火,而如果挪用現成的公屋用地,拆東牆補西牆,便是剝削公屋輪候人士的權利,必然引起反對聲音。還有,申請人只能租住一段時間,若期滿後仍無力買樓怎麼辦?萬一有人拒絕遷出又怎麼辦?

更令人擔心的是,政府好心可能會做壞事,一旦樓市繼續瘋漲,就意味着租戶將來必須用更高的代價買下所租單位,可謂得不償失。須知置業屬於一項重大投資,投資就必然有風險,當年首置計劃助人反害人,便是前車之鑑,豈可不慎。再說,如果資助置業計劃用力過猛,形同「八萬五」翻版,又可能引發樓市走向另一個極端。參加○三年大遊行的五十萬市民中,就有不少是負資產業主。

所以,不管從甚麼角度看,所謂「新居屋」構思只能是權宜之計,只會延緩部分人士的置業難題,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更何況,不管是「新居屋」也好,「先租後買」也罷,名稱雖然不同,惟萬變不離其宗,不過是改頭換面的居屋計劃,都是動用公帑資助部分市民置業。既然如此,當局為何不索性打正旗號宣布復建居屋,反而扭扭擰擰,遮遮掩掩,把事情搞得如此神秘而複雜呢?

當然,當局化簡為繁,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多年前,當局言之鑿鑿宣布停建居屋,不再介入樓市,無奈形勢比人強,樓市於去年初重納升軌後,一路狂飆,當局苦無良策,民間怨氣很大。再加上港府內部也有不同聲音,這邊廂有人重申不再復建居屋,那邊廂又有人大唱反調,要求資助市民置業,內外夾攻之下,港府的立場已經鬆動,由當初堅決拒絕討論復建居屋問題,轉軚至持開放態度,以民意諮詢為由將燙手山芋拋給公眾,為房屋政策改弦易轍準備下台階。當局明白,一旦宣布復建居屋,就等於自打嘴巴,所以才扭扭擰擰,羞人答答,搞得醜態百出。

醜媳婦終須見家翁,港府與其躲躲閃閃,不嫁又嫁,不如公開認衰,早作決定。畢竟樓市問題火燒眉毛,已成為亟待解決的頭等大事,與此相比,港府的面子問題根本微不足道。有關諮詢下月中結束,房屋政策向何處去,港府必須有個清晰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