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旺角嘉禾大廈大火奪去四條人命,敲響大廈消防安全的警鐘。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食肆的消防安全問題,踢爆負責把關的消防處「管理落後,監管不嚴」。調查報告發現,消防處迄今仍以人手處理每年逾十四萬張消防設施檢查結果證明書,不但費時失事,更容易「走漏眼」,出現人為失誤。更離譜的是,消防處目前突擊巡查食肆的次數遠遠落後於指標,要遍查全港逾二萬間持牌食肆,估計要花四十年時間。而負責審批食肆續牌的食環署又無查核食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更是令人難以置信。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顯示,當局對食肆消防安全的監管可以說是形同虛設,漏洞處處。針對未能及時提交證明書的食肆,以及無安排每年檢查消防設施的違例個案中,消防處過去六年只提出零星檢控,根本無法起到阻嚇作用。而食環署對食肆續牌的審批更是如同兒戲,既無規定持牌人提交任何消防安全證明,亦無與消防處安排巡查。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當局對食肆消防安全隱患放任自流,等於拿市民的生命安全開玩笑。
針對上述種種亂象,申訴專員公署提出了一系列改善建議,包括要求消防處加快設立電腦系統及修訂法律,以及考慮規定註冊承辦商在呈交證明書前,先修妥不合格的消防裝備;此外,消防處亦應與食環署訂立機制,確保食肆符合消防安全規定才批准續牌申請。不過,建議歸建議,能否落實則是另一回事。
對於被指對食肆巡查不足,消防處聲稱主要是因為人手不足,難以兼顧前線及後勤工作。實際上,人手不足絕對不能成為消防處放軟監管的理由,須知道,監管食肆消防安全,保障市民生命,當局責無旁貸,就算真的涉及人手不足和資源問題,也應該透過合理調配解決,豈能拿市民的生命安全來開玩笑。
消防處的解釋固然令人難以接受,但就算全面落實申訴公署的建議,到底能否徹底杜絕食肆消防安全隱患,也大有疑問。事實上,近年來大廈及食肆消防安全事故不絕如縷,問題主要出於政府部門權責不清,各自為政,缺乏溝通,以致出事後往往互相扯皮,互相卸責。以商住大廈的娛樂場所管理為例,消防處負責檢查消防設備,屋宇署負責清查僭建物,食環署則負責發牌,表面上各司其職,井然有序,實際上卻是政出多門,消防隱患反而無人理。
俗語說︰「三個和尚沒水喝。」恰恰因為政府部門權責不清,各有各做,涉及舊式樓宇的火災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八年嘉禾大廈火災後不到一年,尖沙咀海防道無牌賓館大火又造成一死八傷。可惜,一次又一次的悲劇皆未能引起當局足夠的重視,各部門往往要到出事後才煞有介事、風風火火地上演「巡查騷」,可是事過境遷,當局好了傷疤忘了疼,很快又回復舊貌。其實,對於大廈消防安全監管,各界曾提出不少切實可行的建議,包括成立一個統一牌照部,統籌處理娛樂場所及食肆發牌事宜,惟當局置若罔聞,迄今未有積極回應。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正如申訴專員黎年強調,沒有人想火警發生後才來後悔。問題是,如果當局不能吸取教訓,切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政府部門繼續各自為政,慘劇重演只是遲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