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身爭議大 嚴打危駕方治本

本港近期發生多宗涉及職業司機突然病發的交通意外,職業司機的健康狀況因此受到關注。立法會昨日通過一項無約束力動議,敦促當局考慮要求職業司機在申領或續領牌照時提供驗身報告,並促請立法強制定期體檢。這項動議的出發點無可厚非,可惜卻是不切實際,要付諸實施殊非易事。

誠然,職業司機的身體狀況不僅是其個人的事,更關乎乘客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定期驗身既保障自己,又保障他人,兩全其美。不過,定期驗身只宜鼓勵,應是自願性質,強制立法實在值得商榷。全港目前有一百多萬人擁有商業車輛駕駛執照,職業司機至少有數十萬人,如果強制所有司機定期驗身,一來社會成本驚人,二來影響司機的收入及生計,可行性成疑。須知道,職業司機大多是手停口停,一旦驗身過不了關,即可能從此釘牌加入失業大軍,製造出新的社會問題。

據統計,全港每年發生約一萬四千宗交通事故,其中因司機身體不適釀成的交通事故每年不足十宗,如果因此而倡議立法,難免惹來擾民的質疑。打個比方,不少交通事故是由於行人亂過馬路引起,莫非要強制全港市民定期接受交通規則教育?在現行法例下,七十歲以上人士申領駕照時需提交驗身報告,除非有科學數據證明七十歲以下的司機也存在嚴重風險,否則立法就沒有根據。

良好的願望,未必一定產生良好的結果。事實上,大部分職業司機對定期驗身有牴觸情緒,身體好的認為多此一舉,而身體不好的則可能諱疾忌醫。有司機講出心底話: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如果驗身驗出問題怎麼辦?今後怎麼找工作?誰來養活一家人?由此可見,在欠缺配套措施及大環境不成熟下,若強行推動定期驗身必然引發民怨。得不到大多數職業司機支持的政策,注定是失敗的。

相對於定期驗身,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其實更值得關注。不少職業司機為了養家活口,被迫夜以繼日地工作,勞工界議員指出,本港有六萬五千名司機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六十四小時,長期處於緊繃的工作狀況,得不到足夠的休息,不僅造成精神壓力過大,也必然損害司機的身體健康,隨時會引起交通意外。早前吐露港公路發生中港巴士司機猝死事件,就是一個例證。不少發達國家已立法嚴格規管職業司機的工時,例如歐盟於○五年通過相關立法,到○八年,車禍死亡人數減少一成,效果顯著,反觀香港卻沒有相關的立法,明顯落後於人。

交通事故一宗都嫌多,但就本港而言,因司機身體狀況而引發風險只是極少數,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才是心腹大患。事實上,主流民意強烈要求治亂世用重典,加重對危駕及醉駕的處罰,對屢犯者實行永久釘牌等,惟當局總是婦人之仁,慈悲為懷,以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判決不公的現象層出不窮,令法例形同虛設。昨日法庭判決一宗危駕案件,被告沒有有效駕照「揸大膽車」撞死一名築路工人,僅被判入獄三年,五年不准領取駕照,與最高刑期十年相差太遠。早前有人打死一隻黃麂,被判監半年;而另一名司機危駕致一人死亡,判刑亦是半年,一條人命等同一條獸命,司法之荒謬,莫此為甚。

事分輕重緩急,打蛇要打七寸,要防止交通意外,從嚴、從重打擊危駕、醉駕才是當務之急,亦更容易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