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鼓吹台獨港獨昭然若揭

反對派又有新招式,繼提出逃犯修例加入「日落條款」之後,民主黨早前舉行記者會稱,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的工作已陷入「膠着狀態」,加上台灣方面已表明不接受是次修訂,故在加入「日落條款」的同時,他們建議「以地域來劃分台灣」,將內地定義為「香港、澳門及台灣以外的中國地方」,以「避開『主權』爭議」。

眾所周知,「中國地方」包括大陸、香港、澳門及台灣,或稱「兩岸四地」,港澳台乃中國一部分。民主黨提出的修訂,不但違反修例的原意,更有鼓吹「台獨」、「港獨」之嫌,隱藏着想將香港和台灣視為「獨立政治實體」之心。

去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標誌着「一國兩制」重大決策實踐後開啟歷史的新一頁。港澳台是「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之源,也是國家實行「一國兩制」的基礎和發展之地,「一國兩制」需要一步一步向前推進。

事實上,《逃犯條例》修訂加入「特別移交安排」,讓特區政府可以個案方式,處理未有跟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包括中國大陸、台灣和澳門,不僅堵塞現時的法律漏洞,更能體現「一國兩制」原則。特首已經說明有關修訂不是針對特定司法管轄區,而是要在「一國兩制」原則下,一視同仁處理所有未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地域的請求。

港澳台作為國家的一部分,應該在今次《逃犯條例》修訂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反對派之所以如此抗拒修例,是因為他們一直排斥以及敵視內地,分裂中國之念揮之不去。民主黨所稱的「以地域來劃分台灣」,將內地定義為「香港、澳門及台灣以外的中國地方」,其根本之意,明顯是為了鼓吹「台獨」、「港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