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搞到香港雞毛鴨血、社會撕裂、後遺症無窮的佔領行動,佔中「九男女」日前判刑,其中「佔中三丑」的戴耀廷和陳健民,「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亦不過是判囚十六個月;至於七十五歲的朱耀明亦因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被判囚十六個月,但法官考慮他長期服務香港、年事已高及身體狀況,判處緩刑兩年。
此外,要入獄的還有邵家臻和黃浩銘,「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亦不過判囚八個月;陳淑莊則因腦瘤須動手術而押後判刑;鍾耀華因「年輕」而給予機會,判處緩刑;張秀賢被捕時未滿二十一歲則判社服令;老鴿李永達判監八個月,竟因「服務社會逾三十年」而得以緩刑兩年。看官,這就難怪佔領行動的搞手個個都「無畏無懼」,人人面帶得戚「違法達義」,搞到香港亂過文革!
「罰不懲,謂之縱惡」,「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的佔中搞手,法官都指所有被告「均無就各自行為流露悔意」,然而,咁都係頂多判囚十六個月,唔通真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不少市民在得知佔中「九男女」罪成時,無不以為是「法治的勝利」,是「遲來的正義」;迨至日前的判決,卻老老實實告訴大家:香港的法治已死!司法蒙塵更是助長香港繼續亂下去的主要原因。正如有論者指出,今日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句話真係仲難聽過粗口!
而老朽亦深感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成為笑話。學生年輕不顧後果可以緩刑;政治牧師年老中氣十足支持惡友可以緩刑;做了三十年公職又唔係冇𢭃人工都係緩刑藉口;毫無悔意的年輕人呢頭獲輕判,嗰頭叫人「四二八」上街遊行「守護我城」;佔領七十九日都係判監十六個月,他們還要標榜甚麼「不廢江河萬古流」,真係講嘅唔笑,狗聽到都會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