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實習醫生無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的影響力豈是只達低下階層?其實就連被外界認為收入穩定、不愁三餐衣食的公立醫院醫生,也可能受到最低工資的影響。

我在美國讀醫的時候,在一所醫院擔任駐院實習醫生。別以為擔任駐院實習醫生的待遇一定很好,因我當時仍然是一介學生,更是實習的關係,不是正式醫生的我並未能夠從醫院方面領取任何薪水;醫院也只是給我們一些「津貼」,但這些「津貼」微不足道,對於解決生活問題更是杯水車薪,「津貼」純粹是聊勝於無而已。

我當時不明白,醫院對病人各方面都關懷備至,但何以對醫院內部分同工居然如此「不人道」?後來,我從導師口中得知,學生在醫院內工作,不但是工作,更加是訓練、賺取經驗的大好機會。實習醫生要成為正式醫生,必須要在醫院內經過長時間考驗、經驗積累及多番職業考試才能獲聘。醫院方面為實習醫生提供了學習和實踐知識的方便,已算是向實習醫生「出糧」了。我聽罷,無言以對,最後也只能假裝釋懷,不了了之。

香港公立醫院有很多實習醫生,實習期間同時向病人提供服務,訓練與服務早已混在一起,難以辨認。實習醫生的工作時間,分分鐘比正式醫生還要長,但總計起來,實習醫生所領取的津貼,很有可能比最低工資還要低。

奈何,《最低工資條例》早已列明,即二十六歲以下並連續聘用工作不多於五十九日的實習學員,都不在《最低工資條例》的保障範圍內。換言之,實習醫生是無最低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