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法治已死 令人心寒

司法包庇反中亂港集團早就不是新聞,佔中九男女雖被判罪成,但一日未正式宣布刑期,一日都不能視之為法律彰顯了公義。刑期昨日宣判,果不其然,九男女之中只有四人需即時服刑,刑期長者十六個月,短者八個月,其餘人等不是緩刑就是社服令,與不用受罰沒有分別,陳淑莊更因病押後判刑,分分鐘走甩。至此,香港法治是個大笑話可謂殆無疑問。

當局起訴九男女的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但作為始作俑者的戴妖、陳健民、朱耀明到頭來僅被判刑十六個月,朱更獲緩刑,令人嘩然,道理何在?佔中長達七十九日,破壞法治撕裂社會,更散播違法達義歪理,衍生鳩嗚、光復、旺暴等鬧劇,猶如打開潘朵拉的魔盒,香港無日安寧。當梁天琦都被重囚六年,其他受煽惑的年輕人遭數以年計的判刑,佔中三丑頂多都是坐十六個月,法律還有公平可言?

想當日,三丑昂然宣布佔中開始、李永達等人手持大聲公呼籲年輕人加入,這些人搞風搞雨的時候是多麼的威風,現在一個二個龜縮走數,不是推說年老,就是說自己對群眾影響有限,邵家臻甚至連糖尿眼都拿來說事,與當日逞英雄的模樣判若兩人,夠膽做不夠膽認,世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這九件垃圾更虛偽無恥的人了。更荒謬的是,戴妖要求法庭別判朱入獄,法庭又真的聽其指揮,說當中沒有古怪,三歲小孩也不信。

年老固然不用坐牢,年輕又不用坐牢,張秀賢用年輕做求情理由竟獲接納,但再年輕都已經是大學生了,懂得作反溝女了,旺暴案連自閉症被告都要入獄,年輕豈是放生的藉口?法庭如此仁慈,不是懲罰,是姑息養奸。

反觀七警遭重囚兩年,前警司朱經緯也要入獄三個月,執法比犯法判刑更重,不僅冤枉,簡直心寒。香港法治已死,回歸後已然,佔中不過拿掉最後那塊遮羞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