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佔中搞手「九男女」昨日宣判,判刑輕重自有公論,值得一提的是判刑前各被告為博同情而扮出的可憐相,有說年老體弱,有說犯事時未滿二十一歲,有說眼疾發作,有人更因為體檢發現大腦有疾需動手術而推遲宣判,總之求情藉口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回想佔中之初,搞手們宣稱「違法達義」,端的慷慨激昂,大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況味。何謂「義」?本意就是「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而佔中搞手亦強調「無畏無懼」,更有所謂「佔中十死士」之說。到頭來,法庭尚未判刑,這班人就嚇尿了。下次求情時,若有人自稱患性病或者神經病也不足為奇,總之,只要不判監坐牢,不讓自己的「人生變得更精彩」,他們甚麼都做得出,「無畏無懼」云乎哉!
其中被告之一的邵家臻,因為頭頂「佔中十死士」之一的光環,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社工搖身成為尊貴議員,判刑前,他坦言捨不得這份月薪十萬元的好工,更捨不下同居女友的溫柔,請求法官大人只判其社服令,以讓其繼續議員生涯「服務市民」,也不要丟下女友一個人孤零零的。佔中死士?未見到,見到的是一個又一個懦夫。
觀乎佔中搞手的可憐相,只能令人發噱。這班人非但曲解「違法達義」,也侮辱了「雨傘革命」。革命者,改朝換代也,變天也,歷史上的革命沒有不斷頭流血的,且不說「戊戌六君子」之一的譚嗣同慷慨就義,留下「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絕命詩;也不說台灣由威權走向民主,經過了無數人的坐牢抗爭,更有人自焚而死;就拿反中亂港勢力最恨之入骨的中共政權來說,那是拿幾百萬人的頭顱換來的,單是毛澤東一家就有五人獻出生命。
既貪生怕死又想搞顏色革命,這根本是白日做夢,佔中失敗可說一早已寫在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