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屆諾貝爾和平獎風波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有不同的團體發動和參與,要解釋得一清二楚,殊不容易。
對於劉曉波的判刑,個人的感覺是過重,如果用西方政治的觀點,那更加不是輕與重的分別,而是根本不應該判有罪,所以,筆者那個判得太重的判斷,已經是極為保守。
對於香港和海外人士而言,都會覺得判刑很難理解,甚至認為不能接受,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也因此而決定把獎項頒給他。
今次頒獎事件雖然告一段落,但問題是結構性的,這次事件只是其中一種表現,事件以外還可以有一連串的發展。
問題之所以是結構性,是因為中國的政體,就算未能稱之為獨一無二,也可以說是少數之中的少數。憲法上已經確立了共產黨領導和執政的地位,在競爭性選舉政治的角度來看,中國的政治體制是不民主,而劉的《零八憲章》,包括了許多許多美好的訴求,但最核心的部分,是通過修改憲法去結束一黨專政的地位,也就是結束共產黨必然執政領導的地位,所以這次事件背後代表了一種象徵意義,那就是改朝換代。
這個問題不是新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只要中國不走西方的競爭性選舉式民主,仍然堅持現時的體制,便仍然會有這樣的人物出現,這些人仍然會受到西方社會的支持。
有關中國政體的問題,不是本欄那幾百字可以討論的,而這次事件代表了西方式選舉民主的思路,也不是孤立的三幾個人。所謂全盤西化派,在內地有相當市場,否則北京不會判這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