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資學費減免 須窮過綜援戶

【本報訊】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第三次聆訊審計署對直資學校帳目混亂的批評,內部文件資料揭露,直資名校德望學校申請學費減免的資格極為嚴苛,申請人平均家庭月入須低於五千一百多元「窮過綜援戶」才合申請資格。

帳委會成員何秀蘭昨在會上不點名指出,德望學校中一每年學費三萬五千元、中四至中五每年學費為四萬五千元、中六至中七每年學費為五萬元,校方會按申請人家庭每月收入計算助學金資助額,即若家庭月入為一萬零七百至一萬二千四百多元,僅可獲四分之一學費減免。該校一○學年學費減免準則規定,申請人平均家庭月入低於五千一百多元才合資格,家庭月入五千一百多元至八千九百多元,僅能申請四分之三學費減免。

此外,校方會因應申請人供養父母、子女等狀況以額外計分制調整資助額,但註明額外計分不適用於綜援受助人,遭何秀蘭批評歧視綜援受助者。德望發表聲明指,該校一直有綜援家庭學生成功獲批學費全免,校方會盡快修改有關指引,令申請資格更清晰。

社署回答應讀官津

有關話題旋即引起不少帳委會成員議論,到底綜援金額是否包含直資學費,孫明揚只稱,「綜援內容我唔知,我會問番間學校和社署」。何秀蘭向直資了解情況後,反過來告知當局官員,「社署多數唔會批綜援申請人申領直資學費,因為佢會問你點解唔讀免費嘅官津學校」。

社會福利署其後回應指綜援學童可在官津學校接受免費教育,入讀非官津校一般不獲發放學費津貼,除非學童在申領綜援前已入讀私立或直資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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