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以史為鑑

四月中旬,台灣的外交部與美國在台協會舉辦連串慶祝《台灣關係法》四十周年活動,期間中共戰機和艦艇在台海周邊進行海空聯合演習,凸顯美中台三邊關係發展的詭譎多變。最近美國政府的「友台」動作頻密,民進黨當局視為「對美外交」的重大突破;有美國撐腰,自信滿滿,藉着已經開動的「政權保衞戰」,向對岸擺出一副戰鬥格,使兩岸關係增加不穩定的因素。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美國突然宣布將於次年一月一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並與中華民國政府斷交,斯時台灣危如累卵,人心惶惶,頗有一些藍營人士在回顧歷史的傷痛時,相信會問:當年美國背信棄義,出賣盟友,而所謂《台灣關係法》只不過是規範「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關係」,旨在維護美國在台利益,有何可慶?

為處理斷交後的台美關係發展,美國國會制訂《台灣關係法》,並分別在七九年三月廿八及廿九日表決通過,四月十日經時任美國總統卡特簽署,《台灣關係法》的要旨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主要功能有:一、記載美國對台灣政策的目標,包括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維持台海現狀,維持美台商業及文化關係,保障人權與台灣安全。美國將繼續提供防衞性武器給台灣;美國也將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高壓手段,危及台灣人民安全與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但並未明定美軍在台海危機出兵保護台灣之義務。二、在「無外交關係」的情況下,維持美台間經貿關係。三、成立美國在台協會以代表新關係中的美方。

美中台關係,是靠美中「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與美對台「六項保證」所維繫。美國的立場是強調維持現況,防範中共武力犯台,也不許台灣走向獨立。隨着美中關係因貿易戰而出現緊張,美國總統特朗普顛覆傳統外交戰略,兩岸政策亦開始向台灣傾斜,美國不支持台獨,卻以「支持台灣民主」來制衡北京。近兩年,經過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簽署的對台相關法律,就有《台灣旅行法》、《國防授權法》、《亞洲再保證倡議法》等,大力加強與台灣關係。

美國的「友台」政策,是期待台灣可以在美中戰略性競爭中扮演抗衡角色,台美之加強安全合作,可以維持多久,要看美國甚麼時候放棄台灣這一棋子。由羅斯福、杜魯門到尼克遜、卡特,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國出賣中華民國的歷史斑斑可考。台灣朝野應該以史為鑑,吸取教訓,美國靠不住,內部團結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