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毋忘議席 風流坐監

「佔中九男女」除了陳淑莊因病押後判刑外,其餘四人入獄、四人獲放生。獲放生的執番身彩,喜不自勝,入獄的則百般滋味在心頭,邵家臻羈押不久更出現心律不正,急送醫院留醫,一臉弱不禁風的模樣,與當日以「佔中死士」自居、在大台發號施令的威風姿態大相逕庭,既可憐又可笑。

大家一定不會忘記,佔中爆發前有所謂「十死士」,邵家臻是其中一人,但就像經典歌曲《十個救火的少年》一樣,十個佔中的死士走吓一個、走吓又一個,事前個個慷慨激昂說會承擔法律責任,事後九人消失得無影無蹤,剩下來的邵家臻並非特別勇武,而是藉此賺取知名度,為自身鍍上光環撈取政治資本而已,否則寂寂無聞的他,何德何能贏來立法會選舉議席?搖身一變成為尊貴議員?

如果邵先生真的如他所說會為佔中自首認罪,至少還能贏得市民尊重,可惜啊,來到審判一刻,堂堂大男人竟不斷推卸責任,更以糖尿上眼、不捨女友等爛藉口哀求法官輕判,知道必須入獄就即時發病,不能不令外界懷疑,有人是否寧瞓病床不瞓水飯房?

及至昨日,邵先生又有驚人之舉,透過代表律師申請服刑期間到立法會開會,繼續為市民服務喎!到底這是真熱血還是假熱誠,冀藉此減少在囚時間、保住議席,真是天曉得!若然這樣也行得通,戴耀廷是否也可申請服刑期間到大學上堂,繼續服務社會作育英才?監獄猶如自出自入的無掩雞籠,怪不得楊岳橋說留案底會令人生更精彩了。

按照《基本法》,議員被判監一個月以上,經在席三分之二議員通過,就會喪失議員資格;議員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三個月缺席而無合理解釋,也會喪失議員資格。據知建制派正密謀提出褫奪邵議席的動議,一想到每月十多萬元薪津隨時化為烏有,心急得想「越獄」也是人之常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