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相前原誠司指摘中國對釣魚島撞船風波的反應「極端歇斯底里」,是典型的賊喊捉賊。事實上,在整個近代史上,中日兩國關係中,從來都是日本「極端歇斯底里」。
一八九四年甲午海戰後,次年日本逼滿清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索取空前巨額的賠款外,還要中國割讓台灣、澎湖;一九三一年,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佔領中國東北三省,令三千萬中國人過了十四年屈辱的亡國奴生活;一九三七年,日本自「盧溝橋事變」起展開長達八年的全面侵華戰爭,製造「南京大屠殺」、華北「三光政策」等慘無人道反人類罪行,這些不是「極端歇斯底里」又是甚麼?
相反,一九四三年十一月開羅會議之時,美國總統羅斯福三次提議打敗日本後,中國可收回原藩屬國琉球群島,但蔣介石委員長為免播下中日仇恨種子,並未接受羅斯福總統好意,且在日本無條件投降後「以德報怨」,放棄對日索取戰爭賠償權利;而中共主政後,全部釋放在華關押的日本戰犯、戰俘,一九七二年中日恢復邦交,亦放棄對日索償,對釣魚島領土爭端,鄧小平還提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溫和主張,這些充分證明何來「極端歇斯底里」?
就以釣魚島撞船事件來說,明明是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在中國領海挾持中國漁船、綁架中國船長並以國內法起訴,中國卻未出動東海艦隊赴釣魚島「以牙還牙」,又何來「極端歇斯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