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會各界談次主權論者,似乎都出自同一個群體,頗有組織。
在「一國兩制」下,香港「高度自治」,卻是由中央政府授權,不是香港天授自治權。此所以「一國兩制」在內地憲法體系內只有五十年的時期,過了五十年,延續與否,權在代表主權國家的中央政府,也需依憲法行事。
主張次主權的,引經據典,據的都是事後孔明式的學者主張,或代表某些政治意識形態、政治目的之建議,都不可能作為政治根據。而且他們引用的例子都頗有問題,多是強國分裂別國的做法;其他的例子,他們也故意刪去代表主權國家的中央政府的授權,在討論的態度和方法上頗不誠實。或許他們認為,為了他們的目的可以不擇手段,但如此做法,正合批評者所指,屬偽學術。
在「一國兩制」底下不談自治,卻以次主權的概念來替代,混淆視聽,實際上是挑戰原來的自治格局,製造混亂。有人甚至叫囂不支持次主權便是反對「一國兩制」,借菲律賓事件,在港人情緒激動時,表面上要求特區政府主動在海外幫港人,實際上希望鼓吹擺脫中央政府的授權,擴大特區政府的涉外權。而他們當然知道這樣做,中央政府必然反對,結果便可鼓勵民心去反對、仇視中央政府。
次主權或甚麼學術討論應是幌子,把掩蓋的東西拿掉,我們應該可以看到他們究竟在做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