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行賄?何謂受賄?香港法律有清晰定義,亦有其他防貪條款,包括公職人員財富與官職收入不相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名。但法律始終無法滴水不漏,不論公營私營,利益榨取、自家人互相輸送利益,可謂無日無之。這些活動,部分是鑽法律灰色地帶空子,部分是「攞正牌」進行,但共通的是:不馨香、不光彩。
法定機構成為落難高官避難所,或是退休高官樂園。有涉高買高官離開政府,卻獲醫管局禮遇,出任同級高層。其他法定機構,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生產力促進局、平等機會委員會聘請前高官、退休高官,不知凡幾。雖云招聘公開,但為何高官應聘,總像早着先機?究竟是高官一族互相照顧,抑或只屬巧合?
香港財雄勢大者巧取豪奪,不勝枚舉。富豪欲不費分毫把上市公司私有化,成事更預先為自己安排巨額分紅。若不是小股東鍥而不捨,屢敗屢戰,入稟至高院上訴庭,勾當早已得逞。神秘人以海外公司名義,天價購買豪宅單位,亦難以擺脫富甲一方人士抬價造市之嫌。政府聲稱炒樓不涉小型住宅單位,言猶在耳,二手居屋單位即以超高價成交;將軍澳私人樓宇落成價,謂已升至每平方呎七千元以上。究竟是市場力量,還是無形之手,已難分清。
在這環境下,家長、教師教導孩子正直誠實做人,有效嗎?社會不是天天都在教育他們「忠忠直直終須乞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