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有不少新鮮事,分日閒談。
首先是修改選舉法,城鄉實行同票同權,糾正農村代表與城鎮代表一比八的不平等現象。公民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這是憲法規定的,也是一個公民基本的個人權利,而數十年以來,居然一直存在這種城鄉不平等現象,在中國崛起的今日已經太不合時宜了,撥亂反正合理之至。
這件事也說明,人權的觀念在內地開始深入人心。
當然,同票同權只是表面的安排,實質是選舉過程是否真正體現了公民的個人意志,是否真正達到民主的目的。
眾所周知,內地人大代表的選舉還是長官意志為主,很多黨政官員都身兼人大代表,他們被提名是政府的事,安排被選上也是政府的事。甚至有些部級高幹、軍隊高幹,都被安排到一些不相關的地方省市,作為該地的人大代表,他們被選出來,也與當地民眾毫無關係。
實行同票同權之後,農業大省的代表人數增多了,但這些代表名額是否落到農民頭上,恐怕是一個大疑問。河南省人大代表多了,並不意味着河南農民的呼聲更容易直達天庭,反倒是讓河南省政府更方便安排一些高幹去兼任人大代表而已。
中國的事,改起來牽一髮而動全身,不能一口氣要求太多,只能一步步改,一點點改,先改一點,再要求更深刻改變。人權觀念也只能一點點深植人心,走一步總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