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不擴散條約》的理念之一,就是協助無核武國取得民用核技術,伊朗以發展民用核能為由將手頭上的鈾元素提純,西方即使懷疑其最終目標是研製核武,在未掌握到確鑿證據前也拿她沒辦法。以色列近日公開表示有意興建核電廠,而且拒絕讓國際核檢人員到境內核設施檢查,伊朗多了一位「同路人」,與西方理論時相信更理直氣壯。
在日前召開的巴黎核能會議上,以色列基建部長蘭道表示核能是清潔能源,在加劇全球暖化方面,核裂變遠不及燒煤。人們之所以聞核能色變,主要是因為核廢料長期儲存問題以及核武技術潛在擴散風險。
其實在中東地區,各國從不信任那些聲稱只限和平用途的核計劃,以色列和敍利亞不約而同表示有意發展民用核能,自然惹來各方猜忌。
雖然以色列以環保作為發展民用核能的出發點,但由於該國一直被視為中東唯一核武國,伴隨着發展民用核能的國際核監管,令以色列難逃國際關注。蘭道一方面表示以國會向國際核檢人員開放任何核電廠房,但又表示「我們看不到有甚麼理由」讓核檢人員進入懷疑藏有核武的設施,又或者是簽署《核不擴散條約》,有蘭道這番自相矛盾的言論在前,今後以色列要求伊朗開放境內核設施給國際核檢人員檢查時,嗓門還能叫得那麼響嗎?
前聯合國核武調查員奧爾布賴特毫不客氣指出,以色列或許想給自己製造例外,但他相信人們不會接受這一套。或許蘭道明白到,以色列要走上民用核能大道並非易事,故沒有為興建核電廠計劃訂立時間表。有以色列能源專家估計,以色列至少要花十五至廿年時間來完成一項核反應堆工程。
事實上,以色列並無加入《核不擴散條約》,洽購核電設施有一定難度。其中一個辦法是倣效同樣沒有簽署《核不擴散條約》的印度,但問題是,印度獲布殊政府支持才得以跨過核門檻,奧巴馬為免伊朗指摘華府奉行雙重標準,似乎不便出面幫以國一把。有指法國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協助以色列興建核反應堆,如今以國尋求與法國和約旦合作興建核反應堆,核能技術出口大國法國,又會否抱生意不做白不做的心態,懶理以國發展民用核能對伊朗核問題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