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中港融合港方被動

全國人大開幕,發表政府工作報告,有關港澳部分的論述,篇幅明顯較以往增加,顯示中央對港澳的高度重視,對特區政府的壓力亦相應提高,特別是明年將啟動第十二個五年計劃,年內特區政府要與國務院發展及改革委員會磋商,把香港的經濟發展方向,尤其是六大優勢產業列進「十二五」規劃綱要中,使中港融合、優勢互補有機地結合起來。

回歸十二年,中港融合速度不斷加快,而粵港合作也打破了傳統上的阻力,大踏步向前,機遇多了,同時挑戰度也不斷提升。港澳與廣東及中央涉及三個不同的層次,彼此間的互動,觸及不同經濟利益分配,在「一國兩制」框架的規範下,磋商以至談判的過程,挑戰度極高,要取得成果,往往經歷漫長的時間,港珠澳大橋就是一個現成的例證。

「十二五」規劃綱要與《珠三角發展規劃綱要》關係密切,香港首先要與廣東省研議好後者,才能在前者爭取到有利位置。某種意義上,與廣東合作是實,爭取中央支持則較虛,有時則是實則虛之、虛則實之,卻其實香港須同時處理好與中央及廣東的關係。

廣東抱怨在「一國兩制」中,香港可直接與中央接觸爭取各種有利安排,廣東卻只能在中央授權下才能與香港開展合作,兩者地位與權力不相稱,影響雙方合作效率。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授權廣東與香港及澳門研議合作,要在二○二○年崛起,令珠三角地區的競爭力倍增,在此過程中,由於廣東深諳中央思路,加上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已經完全主導了兩地間的討論,更有相當的話語權。

反觀香港,對廣東以至內地的發展情況不熟悉,又缺乏研究,除了中央政策組有些基礎,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缺乏有效統籌機制,在整個磋商過程中,往往陷於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