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濟丸被驗出含禁藥,打破了「香港製造」的金漆招牌,也令市民對當局監管的信心盡失。「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高達九成市民認為,有關事件顯示港府對中成藥的監管形同虛設,兩成三認為會損害「香港製造」的形象,還有四成三市民擔心問題中成藥愈揭愈多。
一如既往,當局再次後知後覺,首先發現保濟丸含禁藥的是新加坡當局,須在當地回收,港府才如夢初醒,手忙腳亂匆匆補鑊。事實上,台灣當局二○○五年已對所有中藥廠實施「良好藥品生產規範」(GMP),二○○六年禁止不具備GMP的保濟丸入口,事後看來,台灣當局確有先見之明。人們不禁想問,同樣是華人社會,為甚麼新加坡政府能驗出保濟丸有問題,而港府卻長期蒙在鼓裏?為甚麼台灣政府一早禁止入口無品質保證的中成藥,港府卻允許賣通街?難道港人的生命比較賤,港人的健康不重要嗎?
在保濟丸事件中,製造商固然要承擔責任,而監管制度缺失同樣難辭其咎。本港規管中成藥的《中醫藥條例》於一九九九年制訂,當中的中成藥註冊制度則延期至○三年底才開始推行,又由於衞生署官僚作風,漫不經心,至今七年過去了,當局仍未完成中成藥註冊制度,未註冊的中成藥仍可公然售賣。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中成藥監管制度姍姍來遲又千瘡百孔,大有漏洞可鑽。
事有必至,理有固然。本港中成藥製造商的生產環境良莠不齊,其中不少是家庭作坊、山寨式經營,有些中成藥甚至在住宅生產,無論其原料採購還是加工及包裝程序都很不規範,港府長期熟視無睹,置若罔聞,未擔當把關者的角色,中成藥實際上處於無王管狀態,因此,保濟丸事件看似偶然,實則必然。正如立法會議員批評,衞生署拖得就拖,《中醫藥條例》部分條款遲遲未能生效,直到發生品質事故才肯正視問題。遺憾的是,當局仍沒有吸取教訓,直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實施有關法例的時間表。
人們經常批評港府施政「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在監管中成藥方面已可見一斑。本港有五百家中成藥生產商,現在仍有三百多家屬過渡性註冊,相信保濟丸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問題中成藥到底有多少,只有天知道。本來是治病救人的中成藥,反而變成害人,叫人情何以堪!更可怕的是,問題藥品的負面影響未必及時反映出來,而是潛移默化,等到受害人發覺身體受損,可能已追究無從。
民心如鏡,對於當局遲遲未能完成中成藥註冊,五成五受訪者批評效率太慢,罔顧市民健康;一成五認為未完成註冊令監管困難;兩成二認為中成藥無王管,品質無保證。是的,在本港,西藥須註冊才能賣,中成藥毋須註冊亦能賣,藥品監管「一港兩制」,制度之荒謬莫過於此。上述民調亦顯示,高達五成五市民認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及衞生署署長林秉恩兩人均需對保濟丸事件負責任。
當然,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光有制度還不夠,還需要將制度落到實處,由於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西藥註冊制度同樣有如虛設,去年曾一再發生西藥過期、發霉事件。因此,即使今後對中成藥實行註冊制度,亦不代表可從此高枕無憂。俗話說得好,「庸官靠得住,豬乸會上樹」,只要失職官員不被問責,本港的醫療及藥品安全事故永遠停不了,醫療、檢測及認證產業永遠是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