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託顧問公司就香港足球發展提交報告,報告中有一個焦點,就是贊成和支持香港本土球隊參加內地的足球超級聯賽。
香港的足球事業一直被形容為盤子不夠大,不僅是觀眾量、訓練及比賽場地均不足,而且競逐聯賽冠軍的球隊亦屈指可數。讓香港球員參與內地高水平賽事,讓香港和內地足球超級聯賽有合作的機會,無疑可以把盤子壯大,但方案在確實拍板之前,政府及民間有必要先就某些原則問題達成共識。
眾所周知,香港足球隊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世界性足球比賽,而非歸屬中國國家隊,主要原因是香港憑藉「一國兩制」的特殊地位,在國際足協擁有獨立會員資格,得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任何國際比賽。
換言之,香港足球隊與擁有國際足協會員資格的國家足球隊是同等地位;香港的甲組聯賽既為香港的頂級聯賽,聯賽水平理論上亦應與其他會員國的頂級聯賽看齊。
在國際足協的規則下,香港組隊與內地隊伍作賽屬於「境外賽」,香港隊的對手應當為國家隊而不是聯賽球隊;如果有香港聯賽球隊參加內地超級聯賽,則出現一支聯賽球隊參與兩組聯賽的混亂情況;又如果將香港聯賽跟內地聯賽合併,更可能令香港在國際足協失去獨立會員地位。
綜上所述,都涉及香港在國際足協下的獨立會員資格的問題,如果香港足球隊既能享有獨立資格,又可以參與內地足球超級聯賽,這豈不是最美好的「又食又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