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搶咪?為的是連消帶打。消者是破壞欲傳遞訊息者的發言平台,例如破壞港鐵欲借推廣健步為自己塗脂抹粉、製造「關懷企業」形象圖謀。打者則是將同一場合完全倒轉過來,成為聲討不仁企業、痛斥低劣官僚的機會。
搶咪效應更因傳媒廣泛報道大幅放大。不少報道雖以指斥「過激」行動出發,但對行動背後訊息──抗議港鐵賺大錢仍堅持加價,卻不能隻字不提。況且,行動無阻塞交通,沒對市民造成不便,無導致財物損失、人命傷亡。輿論可指摘「入罪」者,委實十分有限,充其量只是「礙眼」、「不識大體」、「博出位、爭選票」等。
若搶咪者被控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仍大有抗辯餘地:是否事出有因,且上台抗議幾句,全沒使用粗言穢語,亦屬行為不檢?縱然入罪,進行上訴不斷糾纏,令事件得以延續,行動者付出的機會成本,仍在可承擔水平。
搶咪及類似行動成為電台公開論壇議題,行動者更求之不得。不論他們臨場表現如何,皆可視為再勝一仗,因再有機會在主流傳媒帶出市民痛恨不仁企業及低劣官僚的訊息。
對頭政團以為派出滿口法律名詞、動輒炫耀才智邏輯的年輕專業人士在論壇應戰,便可贏口舌之爭,事實乃愚不可及。理由很簡單,憤怒市民最不信任的,正是這些油腔滑調的既得利益集團中人。
成本低、收效大,搶咪或類似行動勢將陸續有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