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政界:應嚴格管制私人槍械

香港退休懲教員梁國熾「擦槍走火」,擊傷自己大腿一案,警方發現,傷者是玩槍三十年的「公屋槍王」,家中藏有逾百支槍械及逾三千發子彈,包括制式自動步槍M14、零點二二口徑(即五點六毫米)湯臣「挑戰者」來福槍,以及中國武警、公安均有使用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

梁國熾領有香港槍牌逾三十年,依法可持有九至十支真槍,問題是他違反法規,把大批槍械亂放在專門放置槍械的保險庫之外,一旦被不法之徒獲得,這批警方承認「比員警嘅火力更猛」的軍火,可能對香港的社會治安構成嚴重威脅。香港政府有關方面如何有效執行法律,防止私人非法擁有及儲存槍械,保證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據報道,梁國熾經常回內地教槍賺外快,會結識內地的槍械愛好者。但是,內地對槍械管制極其嚴厲,一般市民連氣槍及模擬程度較高的模型槍也不准擁有,如果有槍癡發燒友高價收購梁國熾私藏的槍械,哪怕是殺傷力較低的氣槍,香港「國際購物天堂」的清譽可能變為辛辣的諷刺。

梁國熾私藏逾三千發子彈,包括可射穿裝甲車及避彈衣的穿甲彈,另有一批迫擊炮彈及手榴彈式催淚彈等,除了收藏癖的解釋之外,不排除有其他因素。

保安局表示將研究是否需要檢討管制槍械法例,這是肯定的事。不過,香港市民在有必要時恰恰是手無寸鐵,無法自衞,比如漁民在南海作業,被海盜搶劫、綁架的事件時有所聞,周邊侵佔中國島礁、漁場的流氓國家的流氓漁民,也會持械行兇。溫良恭儉讓的中國香港人往往任人魚肉,想拿個魚炮自衞也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