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會有甚麼後果?正常而言當然視乎理據何在,有理有據自然增加勝算。香港剛剛就有一宗大衞擊倒巨人的官司,東涌一位婦人不滿興建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不符法例規定而提出司法覆核,結果勝訴,政府敗訴。
香港如此,內地怎樣?以東莞為例,當地去年總共收到四百四十三宗行政覆議申請,大部分是民眾控告政府違法,然而在受理的四百二十宗案件之中,沒有一宗裁定政府敗訴。易言之,老百姓跟政府打官司的結果是一敗塗地,百分百輸得徹徹底底。
之所以會有這種難以置信的官老爺必勝秘技,說穿了無非官官相衞,再加上惟官獨尊,大官小吏的管治邏輯乃是,蟻民永遠是錯的。
可不是麼?你受害了你去討公道,你錯了;你仗義執言尋找豆腐渣真相,你錯了;你以藝術作品宣洩對於河蟹社會的諸般不滿,你錯了;總而言之,你去維護人權你肯定是大錯特錯。
既然蟻民永遠是錯的,那麼老百姓怎可能透過法庭官司揭發政府為非作歹?連老百姓上訪伸冤都是錯的,必須狠下毒手扔進黑獄以儆效尤,跟政府打官司,勝訴不是渺茫,而是完全絕望。
蟻民永遠是錯的,這讓當官的權貴理直氣壯欺壓百姓,城管把小販活活打死當然沒有問題,誰叫你錯得罪該萬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