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以來,最大的弊端是在董建華開始的商人治港思維。本來商人治港,應該不太計較政府的開支,辦大事不會省小錢,但從亞洲金融危機開始,特區政府恐懼財政赤字,一切以低成本為上,甚至不惜破壞香港運行上百年、備受推崇的公務員制度、大學制度;在政府內部實行同工不同酬。實際上,目的是私營化,只是礙於原有公務員和大學體制的力量,存量不動,卻以凍結處理,增量則全面私營化。
一是以合約制替代公務員和大學僱員的長俸制,不作承擔,也不作人力資源的長期投資。而合約制的工資待遇福利都低於原有標準,大學教授也不例外,只是沒動公務員中頂級的政務官,可也近於凍結,不作增聘。這種非公務員合約職工,在政府部門卻一做十多年。如今,原來財赤風險在歷年財政盈餘擴大之後,已沒法作為藉口,然非公務員合約制依然持續,政府絲毫不顧一個政府兩種制度對公務員的士氣、團結、效率等等的負面作用;而在大學方面,待遇較差的新制,教席難吸引好的人才,不少大學已開始糾正。
二是外判。國際經驗證明外判的成本(若包括外判產生問題的彌補費用)並不比不外判為低,且外判對整體工作產生很多協調問題。可是,特區政府對國際經驗不了解、不考慮,也不對外判產生的諸種問題加以解決,堅持外判,使外判變成部分企業或個人謀取不合理利潤,壓抑工資待遇的途徑,比非公務員合約制更為惡劣。
三是把政府或公營資產私有化。如地鐵、九鐵、領匯等等,實際上是把政府資源低價讓出,令私營機構和投資者賺取不合理的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