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壓抑樓價,好像鐘擺一樣,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要麼盡是一些花拳繡腿,要麼忽然來一劑重藥,叫人無所適從。
這劑重藥不只夠重,而且夠辣,兩年內轉售物業需繳付額外印花稅,最高稅率達一成半,實在嚇人。看來,除非炒家能夠想出新的妙計對付,否則炒樓這碗飯已不容易再吃下去。當局痛下殺手,將炒家趕盡殺絕,沒有人說不對,怕只怕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連真正用家也受到株連,那才冤枉呢。
這種擔憂是多餘的嗎?當然非也。本來,港府要打擊炒風,理應針對始作俑者,向興風作浪、賺得盆滿缽滿的炒家徵稅才對,但在新措施下,誰來支付額外印花稅,據說要由買賣雙方自己協商,實際上按照慣例,印花稅一般由買家負責,這意味着用家日後可能要幫炒家支付部分甚至全部額外印花稅,等於黑狗偷食,白狗當災,簡直是本末倒置。有人還質疑,假如業主因生意欠佳或失業而急需賣樓「救命」,難道也要被當成短炒徵稅嗎?
很明顯,港府的做法是但求方便,不理後果,連透過簡單修例,改為只向炒家徵收額外印花稅也不肯,難怪被立法會議員罵「懶到出汁、唔經大腦」。沒錯,懶到出汁的官老爺,當然只能推出唔經大腦的措施。
港府壓抑樓市一直瞻前顧後,生怕弄出一個「八萬五」翻版,所以只敢小打小鬧。今次忽然改變作風,祭出辣招,到底效果如何,是福是禍,誰也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