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直資學校問題大爆發,從正面來看是一件好事,不必遮遮掩掩,就能把一大堆問題拿出來公開討論。直資學校的辦學團體、家長和管理層固然要參與討論,就算教育界的其他非直資學校以至社會各界也可以參加,藉着這個機會為直資學校的運作訂出一個可以接受的模式,以及列出一些運作的原則,到時候直資學校便會有自己的規範。
搞直資,其實就是希望學校可以有較大的彈性和自主權,如果凡事要和官津學校的做法一模一樣,不如全部都做回官津,不用搞直資。
故此,現時審計署牽出來的一大堆問題,不要全部都視為違法違規的做法,不妨分門別類,逐一分析,將問題一字排開。而有些問題是非常明顯不能接受的,例如昨天本欄所說的為四川地震籌款,卻把餘款轉入學校帳戶。事件發生至今已經有兩年了,如果不是審計署把事件翻出來,那十幾萬元餘款早晚歸學校所有。這種做法連最簡單的公平原則也達不到,對一間學校而言,當然不可接受。
至於其他事件,例如為一千個內地校長搞培訓,這種交流以及人際網絡,對該直資學校以及其背後的辦學團體,也可以視為有用的資產,應不應做,大概要視乎投入多少資源,以及佔學校學費收入的比例多少而已,不能一棍子打死,以冤枉錢視之。
至於招聘程序是否循公開登報的渠道,這個問題也應該好好討論。全部招聘活動不循公開的渠道,不但惹人質疑其公平和公正性,而事實上也使到有心投入這間教育機構的教育同工失去知情權。招聘人手,校方可以多管齊下,只由校長獵頭,很有可能以偏概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