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與中央直接溝通

近來,有人提出甚麼次主權、類主權一類所謂理論的說法,或許在發表學術論文時可標奇立異,但在現實政治中,他們卻不明白這些次主權、類主權的例子都是事後孔明式的分類排比,在事先卻是政治努力的結果。政治努力並不局限於現成體制,往往是不顧現成體制,從本身利益出發,爭執與妥協之中尋求突破,突破之後便成新例、新的體制。

主權概念源自歐洲,不過是幾百年的歷史,也充滿了例外。以為主權屬神聖不可侵犯,不是書呆子,便是主權所屬的既得利益者。這裏沒有甚麼天授人權、天授主權的說法。

在當前馬尼拉悲劇當中,香港與菲律賓的交涉,不可能依據甚麼類主權、次主權的假概念鹵莽行事。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沒有外交權,這是絕對的事,菲政府不會亦不敢直接在涉及外交範疇與香港交涉。香港能做和可做的,是由中央政府授權作為中央工作組的成員,不是獨立行事,且要依從中央政府的要求和考慮(當然香港有本身的看法,可游說中央政府,提出理據、建議方案等)。今次的例子,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可藉機制訂一套應變方案和機制,以應付未來涉及港人的國際事端。

今次事件正是凸顯出特區政府與中央有關部門的應急直接聯絡溝通合作的必要。若按傳統要經中聯辦、港澳辦,再到中央有關部門,那所有時機都會喪失。可見,特區政府直接與中央駐港外交專員聯絡,直達中央外交應變機制更為可行,應成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