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能使鬼推磨 殺人可以不償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內地已成一句空話。法院大門朝錢開,無權無勢莫進來,平民百姓打官司,有理也吃虧,而有錢有勢者即使殺人放火,罪惡滔天,也可以法外容情。

據內地媒體報道,重慶黑龍房地產集團董事長向世全開發樓盤時,為逼釘子戶拆遷,找殺手「教訓」釘子戶,最終該釘子戶的獨子慘遭殺害。殺手供出幕後黑手就是向世全。向世全在去年底的法庭一審中被判處死刑,但在不久前的二審中卻被改判死緩,理由是向某積極賠償,獲得受害人家屬的原諒。

殺人償命是中國的司法傳統,但是這一鐵律在金錢攻勢面前完全崩潰!重慶這宗殺人不償命的案例,其實說明花錢可以買命,賠償多,可以免死;無錢賠償,只能去死。在這種情況下,有錢人出手傷人、僱兇殺人的懲處門檻實際上被降低了。從某種程度上講,等於放縱富人犯罪,以可以承受的成本欺壓、傷害窮人。

司法不公 防線失守

在有錢就能買命的邏輯下,只要有錢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犯罪,權貴自然可以不尊重法律,相反還會把法律踩在腳底任意踐踏。現實生活中,不法富人曾經叫囂,「往死裏打,打死一個二十萬!」「信不信我花二百萬買你一條命?」這些赤裸裸的人身威脅,就是因為他們對法律有恃無恐。

幾百萬元賠償對於開發商老闆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而窮人出不起錢,就只能等死了。同樣犯罪,罪犯的命運可由財富決定,司法公平與公正從何談起?司法公正的前提就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在乎出身、門第、財富,古人尚且推崇「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何況現代社會。事實證明,現時的中國就像奴隸社會,窮人成為富人案板上的魚肉,隨時被人宰殺。

殺人償命之所以成為中國社會恪守的傳統底線,就是法律對生命的保護。其實,每一個重大刑事案件,都牽動着全社會的神經,百姓會從案件的細節中,聯繫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殺人犯能逃脫一死,受害的不僅是已逝去的生命,而且是整個社會秩序與法律的公正,每個老百姓的內心都會更加不安全。只有當法律的利劍出鞘抑惡揚善,才能平復人們的憤怒和擔憂。

中國的司法改革,最近幾年愈來愈走樣,只對貧窮者擺出一副義正詞嚴的模樣,對有錢有勢者則獻媚邀寵。有錢人可以拿錢買命,貪官們可以免除死刑,而窮人上訪維護自身利益,卻被當作精神病,或者當作敵對分子被判處勞教。法律對富人而言,就像一塊橡皮泥,怎麼改都可以。司法是社會的最後底線,如果這個防線都失守了,中國還有甚麼和諧社會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