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總統訪港,據聞該國正籌備與國際證監簽訂多邊備忘錄,留下日後與港「結盟」的聯想,有利邀烏國企業來港上市。本港招攬海外企業上市,簽下類似備忘錄的長串名單裏,即使加上烏克蘭也不過錦上添花。這是作為發展國際金融中心應有之舉,是依既定的戰略而作的拓展行動。然而,令人遺憾的現象是,擁有備忘錄的名單很多,動真格來上市的企業依然很少,是否具備長遠可望增加的前景還不敢妄測。
為吸引更多海外企業上市,本港一直動作多多,由高官到監管機構高層,可謂踏遍歐、亞、拉美,不分工業國或新興國巡訪做騷。過程中作為配合,也觸動了制度及機制的修改。譬如,大幅度地擴展認可司法權區。此舉使得原本只接受四個司法地區註冊,包括香港、百慕達、開曼群島及中國大陸,一下子增至十四個,這樣做的基礎,就是放寬了原本的規限。
另一重大舉措,是簡化海外企業的上市程序。有關的放寬包括,海外企業可將該國法例與已認可司法權區的標準比較,不必直接與本港對比;海外註冊地就保障股東的法例要求若未嚴格等同本港規定,仍可獲得接納;不嚴格要求發行人改變其組織章程文件;不要求發行人定期覆閱註冊地的法律等等。程序捎帶規例簡化之後,體現了鼓勵及招攬前來的用意,也露出急功近利的心態。
甚至在策略上,還確定了進一步引入更多國際發行商上市,形成內地及海外發行人與投資者匯集的平台。顯示的是動作停不了的進取姿態,當然,在策略上,目前時機也是適合的,自金融危機進入後期,全球融資環境未見有大改善,各國企業的上市集資熱情較高,確是大舉招攬的時機,但既然門打開了、門檻低了,就不能不兼顧對投資者的保障不能鬆。
其實在開門招客中,監管並非不惹人疑竇,當中,俄鋁的上市就成為例子。俄鋁是首家搶灘港股的俄羅斯企業,○七年部署來港上市,幾經波折才因為「開後門」,得以成功登場。以俄鋁當時的業績,不是監管機構「彈性處理」,俄鋁是上市無望,還為了免傷散戶,訂下高達百萬元的入場費門檻。這不是罕有的「開後門」特例嗎?近期又突然允許其拆細買賣股數,一來一去準則的偏離明顯可見。
原因何在?相信監管機構難以對個案挺身「解畫」,即使給市場一個說法,亦未必能釋除疑竇。從事情發展的軌迹順藤摸瓜,緣由不離為招攬不同國家的企業,增加了監管的「彈性空間」。這種姿態發生在金融危機未過的時期,不能說不讓人抱有較強的戒心。倘若建構了備忘錄聯繫的國家,都為了打開悶局而「開後門」,把「遊戲規則」變來變去,監管還能守住既有的法度嗎?
監管機構一旦揹上「有法不依」的名聲,本港以法治見優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會因生意做多了不受損害嗎?建構了備忘錄聯繫的國家很多,來上市企業不多,的確可能令本港顏面難看,但一旦濫寬規矩,日後惹下大風險,顏面就不難看嗎?監管機構藉此危機未消時期,不是有必要停一停、諗一諗,作出適當的平衡取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