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九七年後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一個目的」和「兩個防止」。一個目的是,要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對中國的現代化作出獨特貢獻;兩個防止,一是防止香港走向完全自治,成為「獨立的政治實體」;二是防止香港成為「西化」、「分化」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前哨陣地」、「顛覆基地」。上述「一個目的」和「兩個防止」,是北京衡量香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否成功的標準,也是評估香港行政長官和管治班子工作表現的標準。
回歸前,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和過渡期的安排等問題時,上述「一個目的」和「兩個防止」就是北京的方針政策,無論在談判桌上還是在各方面的籌劃,都圍繞着這些而展開;英國人的部署也很有針對性,保持過渡期繁榮穩定是英國人的管治責任,也是英國人維持過渡期有效管治及「好整以暇」、穩妥周密完成其撤退的先決條件。因此,十三年過渡期,在繁榮穩定問題上中英能夠基本配合,這是共同利益決定的。
然而,在「兩個防止」問題上,英國人當然不會為北京着想,恰恰相反,她的整個部署,從明到暗,從制度變革到人事安排,從硬件到軟件,都是要盡量令香港九七後向有利於「完全自治」發展,向「獨立的政治實體」發展,向把香港永遠留在「西方營壘」中、從而對西化、分化中國發揮政治作用的方向發展。
在這「兩個防止」問題上,英國人對北京可說是處處進擊,寸土必爭,從談判桌上一字一句構條文到彭定康拋出「三違反」的政改,英國人出盡法寶、絞盡腦汁、拚盡全力,這是她的「光榮」撤退,也是「到位」部署。回歸以來,英國人的心血和工夫果然沒有白費,在「兩個防止」問題上,中央不斷遇到挑戰,麻煩不止。到了今天,竟出現了反對派和特區政府共玩「補選公投」的天仙配,朝綱全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