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首批九名被告早前被定罪,等候「發落」,不少市民額手稱慶,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是香港彰顯法治的重要一天,可惜,這很可能只是一廂情願。事實上,包括壹傳媒黎智英在內的另外三十九名佔中搞手將獲「放生」的消息已是甚囂塵上,引起群情洶湧,從律政司遲遲未作澄清觀之,繼續充當反中亂港勢力保護傘之心可謂路人皆見。
佔領行動期間,共有近千人被捕,佔中落幕後另有四十八人被捕,他們都是佔中搞手、黑手及金主,包括戴耀廷等三名佔中發起人。惟令人莫名其妙的是,警方早就收集證據並呈交律政司,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卻一拖再拖,迄今僅一百多人承擔法律責任,多是名不見經傳的佔中參與者,而在四十八名主要搞手中,僅九人被檢控及定罪,另外三十九人毫髮未損,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就是一句笑話。
尤其是黎智英,被視為佔中幕後策劃者及最大金主;佔中期間,他幾乎日日出現在金鐘「私家皇座」,充任前線總指揮;他旗下的壹傳媒,則是鼓吹佔中的最大輿論平台;佔中落幕之日,黎智英被一群支持者圍在核心,這一幅「群丑拱衞」圖令人印象深刻,也印證其是反中亂港勢力「總舵主」的身份。可以說,黎智英對佔中出力最大、出錢最多、介入最深,是佔中的罪魁禍首,律政司放着黎智英這條大魚不理,僅檢控那些「被洗腦」的魚毛蝦仔,如此欺軟怕硬,抓小放大,大搞雙重標準,根本就是對法治的嘲弄。
事實上,現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所幹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證據不足」為藉口放棄檢控政治黑金案,「金主」黎智英及一眾收錢政客全獲放生;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明明有圖有片有真相,快兩年過去了仍然石沉大海,縱然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十一度去信查詢辦案進展,律政司要麼不理不睬,要麼以一套虛詞廢話打發了事。加上今次佔中案,扮演重要角色的黎智英又獲包庇,人們不難得出結論:黎智英享有不受檢控的治外法權,彷彿有「免死金牌」,而律政司就是其頭上的最大保護傘。
為甚麼黎智英數案纏身卻一直逍遙法外?為甚麼香港法律無奈其何?當局除了懾於其操控輿論公器,以及港英餘孽及洋奴漢奸本來就是同氣連枝,更因為港府也好,中央也罷,都懼怕其背後的外部勢力,投鼠忌器,這才是黎智英及壹傳媒狐假虎威,搞風搞雨幾十年如一日的奧秘所在。難為鄭若驊揚言律政司的工作不偏不倚,無畏無懼,不會因人而異,事實卻是恰恰相反。
然而,隻手遮天能幾時,萬民有口終須說。港府庇奸護淫早已激起天怒人怨,立法會議員、法律界人士及學者近日紛紛要求港府對所有佔中搞手一視同仁,決不能只找九個人「祭旗」了事,律政司會不會徹底斷送法治,香港還是不是講理的地方,是否檢控黎智英就是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