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天堂太可恥 引渡修例正其時

為鼓動支持者上街反對港府修訂引渡逃犯條例,反對派及其喉舌鼓動如簧之舌,極盡挑撥抹黑之能事,不料事與願違,昨日的示威遊行反應冷場,發起者聲稱有一萬二千人參與,而警方數字則是可憐的五千多人。反對派示威變示弱,印證何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港府今次建議修訂引渡逃犯條例,完全是師出有名。早前有港人在台灣殘忍殺死女友後逃回香港,舉城嘩然,惟苦於台港兩地沒有司法合作,本港警方不能將之引渡到台灣受審,只能控以盜竊死者財產之輕微罪名,死者沉冤難雪,凸顯香港這個自詡的法治之區,其實是「逃犯天堂」。事實上,早前公安部退休高官曾指出,目前有三百多名內地重犯逃到香港,同時逃往內地藏匿的香港籍罪犯也不在少數,僅內地主動移交的就有二百多人。說到底,香港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漏洞,以致「天網恢恢,疏而又漏」,公義無存。

不是說港府沒有推進與其他地區及國家的司法合作,而是由於阻力多多,舉步維艱,迄今僅與二十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與一國之內的澳門、內地、台灣的司法合作同樣是空白。今次港府因應台灣殺人案而建議修訂引渡條例,以個案處理的方式移交逃犯,覆蓋所有的不同司法區,可以說是堵塞了法律漏洞,因此受到主流民意的認同。另一方面,港府為引渡定下嚴謹條件,日前又剔除多條涉及商業的罪行,提高了引渡門檻,不僅做到合法,而且合情合理,消除了大部分市民的疑慮,而反對派至今負隅頑抗,無非是心中有鬼。

其實只消看看今次示威打頭陣的三個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們分別是綽號「漢奸黎」的壹傳媒黎智英,有「李漢奸」之謂的民主黨李柱銘,以及「政治主教」陳日君,此三人不僅是「香港搞事四人幫」的主要成員,更是佔中搞手,都是「戴罪之身」,他們妄稱修例比「二十三條」立法更可怕,其實是危言聳聽。有人當場質問黎智英是否「害怕被送上大陸」,正好擊中了黎智英及其操縱下的反中亂港集團的痛點。

誰都知道,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本義是維護固有生活方式不變,結果由於港府無能,加上司法不公,「兩制」淪為反中亂港勢力的保護傘、金鐘罩,從檢控佔中一拖再拖,到黑金案不了了之,再到黎智英恐嚇東方記者案至今沒有下文,反映香港已淪為無法無天的葛咸城。反對派出盡全力阻撓修例,主觀上為自己,客觀上為那些冷血殺人犯、強姦犯或毒犯張目,只有保住「逃犯天堂」的特色不變,這些人才能有恃無恐。

但多行不義必自斃,自從近年中央對港政策走向強硬後,反中亂港勢力已經江河日下,作為其喉舌的壹傳媒更是債台高築,風雨飄搖。毛澤東曾言:「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這是反中亂港勢力的宿命,他們如此的懼怕修例,恰恰證明港府終於做了一件正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