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人治 黑手豈容放生

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過去即使經歷多少風雨,港人從來沒有放棄。很可惜,在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把持之下,法治淪為人治,核心價值變質為偏心價值。當局傳出佔中案的起訴行動告一段落,意味被指為佔中黑手及金主的黎智英將再次獲放生。律政司庇奸護惡,法治蕩然無存,寧不怒乎!寧不悲乎!

「佔中九男女」日前才被法庭判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外界才剛剛慶幸公義遲到好過不到,當局就透過相熟傳媒放風,指警方早前已向律政司呈交五百名佔中被捕人士的調查報告,並尋求法律意見,惟至今未獲回覆,相信該五百人被起訴機會甚微,除非日後有突破性發展或出現新證據,否則佔中檢控程序現階段已經結束云云,可謂荒天下之大謬。

可以看見,警方在整個佔領行動先後拘捕一千零三人,但真正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只有寥寥一百多人,而且都是魚毛蝦仔,戴耀廷等九名主要搞手至今仍然等待量刑,這本來已被質疑選擇性檢控,詎料現在又傳出放生其他主要搞手及黑手,包括有份鼓吹佔領及出現在佔領現場的「政治主教」陳日君,被指為佔中最大金主及黑手、在金鐘設有私家皇座、清場時被群丑拱衞的壹傳媒黎智英,以及曾被警方預約拘捕、佔領時期陪伴黎智英高調出巡的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簡直令人側目。司法到底是維護正義還是庇奸護惡,法律面前到底是人人平等還是洋奴漢奸更平等,還用問嗎?

最可恥的是,律政司過去每被問及何時檢控佔中黑手,均以「證據太多」搪塞,如今竟然又推說沒有突破性發展、沒有新證據出現,這不是自打嘴巴是甚麼?不是為放生而放生是甚麼?反中亂港集團不是有司法保護傘又是甚麼?正如立法會議員指出,佔領搞手不止是已被裁定罪成的九名被告,許多頭面人物亦有參與,黎智英更動用其媒體煽動公眾違法,律政司應盡快提控而不是放生。奈何事實一再證明,起訴與否不是視乎證據而是由律政司說了算,毫無公平公正可言。

當然,鄭若驊其身不正,連自己僭建也大搞自我特赦,還有甚麼醜事幹不出來?事實上,回歸以來司法放生黎智英及反對派已成常態,鄭若驊上台後尤甚。君不見,政治黑金案中,收錢的長毛因「疑點利益歸被告」而罪名不成立,金主黎智英更因「證據不足」連起訴也免掉;更離譜的是,有圖有片鐵證如山的黎智英涉刑恐東方報業記者案,律政司居然拖延近兩年都沒有下文,大有不了了之之勢,如果這都不是公然包庇,甚麼才是?

這些年,香港禮崩樂壞、亂象叢生、法治淪喪,正是港府和律政司姑息養奸、恐洋懼外、顛倒是非所致。這樣下去,香港還是人們熟悉的香港嗎?法治還是人們熟悉的法治嗎?不管怎麼說,佔領之亂是外部勢力勾結洋奴漢奸在港策動的顏色革命,中央要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要對香港落實全面管治權,佔中案就絕對不能輕輕放下,黑手更須被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