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難民結惡果 新帳老帳一起算

特區政府善財難捨,冤枉甘心,這邊廂守財奴上身,對市民斤斤計較,那邊廂化身善財童子,為南亞假難民提供食宿到打官司的所有費用,僅過去五年就浪費五十億元公帑。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聯合國難民署拖欠越南船民在港期間使費逾十一億元,竟然拖足三十年都沒有還,這是難民署耍無賴,抑或港府這個債主太仁慈,大家心中有數。

上世紀七十年代,越戰導致大量越南船民逃難,以美英為首的西方國家對自己造成的問題坐視不理,不願接納難民,卻熱衷於禍水他引,港英政府便無視港人意願,決定將香港列為越南船民的「第一收容港」,前後共收容二十萬船民。八八年,港英政府與聯合國難民署簽訂聲明書,對方雖然答應支付香港照顧船民的支出,卻留下一份「但書」,就是視乎難民署能否籌得足夠款項,為後來的賴債埋下伏筆。

果不其然,港府多年來有關支出達十三億二千多萬元,但難民署僅償還一億六千六百多萬元,餘下十一億六千二百萬元至今成為爛帳。難民署曾一再哭窮,聲稱因處理世界各地的難民問題及尋求庇護者而陷入資金困難,對能否償還並不樂觀,況且八八年簽署的聲明書並未註明難民署要為未償還款項支付利息,如此一來,港府連本金都討不回,遑論索取相關利息。

即使是放在今時今日,十一億元亦不是一筆小數目,何況是三十年前,這些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港府沒有理由不全力追討。然而,港府又是如何討債的呢?保安局聲稱過去三十年間已去信難民署三十次以上,並於超過二十個不同場合促請難民署還款,僅此而已。

有道是,財到光棍手,一去不回頭,港府討債「信來信往」,如此文明,難民署真是「睬你都傻」。正如立法會議員指出,港府的信件追討方式根本無效,情況有如「歎慢板收數佬,遇到軟皮蛇債仔」,最終只會害苦了香港市民,而就算難民署真有困難,都不能無了期地拖下去,港府應該同難民署簽訂時間表,列明還款期限,至少能為追回十一億元帶來希望。事實上,小市民哪怕欠政府幾分錢郵資,港府都要全力追回,更不說稅務局追討市民的稅項更是如狼似虎,怎麼在追討聯合國的欠款時,港府的狠勁全消失了呢?

不得不說的是,港英將香港列為第一收容港,帶來越南船民及遺留問題,而代表香港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則埋下今日南亞假難民禍港的種子。當然,這並不代表特區政府可以置身事外,將所有責任都推給前朝,事實上,港英年代至少設立禁閉營,禁止船民自由出入,反觀如今的假難民一張行街紙在手,彷彿得到作奸犯科的特許狀,雞鳴狗盜,姦淫擄掠,簡直無惡不作,不僅成為香港財政的沉重負擔,更變成治安大毒瘤。顯而易見,特區政府比當年的港英政府有過之而無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