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鄧小平和平獎資格

早前,香港某位政界人物談到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爭議時,突然偏離主題,說到已故中央領導人鄧小平才是中國最應該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人選。事後,當然是因為言論太過出位,被輿論口誅筆伐。

我不知道這位人士談鄧小平的用意為何,也許,他想以此來迴避問題,或者是只為求達到「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效果。其實,說到鄧小平是否有資格奪諾貝爾和平獎,他肯定不是第一個。在他之前,新加坡那邊已經有學者提出類似的說法。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院長馬凱碩(Kishore Mahbubani)十一月十一日在《紐約時報》撰文,便談及鄧小平。馬凱碩認為,鄧小平絕對具有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資格,因為鄧小平推動改革開放:改革開放以前,中國有超過八億人生活在絕對貧困之中;但是,改革開放以後,已經有超過六億人擺脫了絕對貧困。

馬凱碩又指出,鄧小平所做的比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基本條件和工作還要多。譬如,鄧小平冒着巨大的政治風險推動改革開放,允許外商投資,打開中國對西方的大門;鄧小平又派了成千上萬的中國青年到海外留學,因為他意識到這些學生從海外歸來,會幫助國家改變現在的體制。

馬凱碩認為,西方不給鄧小平諾貝爾和平獎,主因是天安門事件,但他覺得當西方在判斷是否有人權受侵犯時,總是表現出雙重標準。譬如,美國不會因作為第一個重新引入拷問的現代國家而被譴責,卻因關塔那摩監獄而被抹殺一切貢獻;鄧小平亦然,天安門事件被視為其污點,故他所有的貢獻都被淹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