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為趙連海鳴冤,為國家法治吶喊,乃出於良知和「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使命感而已。我也是父親,易地而處,豈能甘作啞巴?何況,北京市大興區法院有法不依,充斥了程序不公正,作為擁有言論自由的香港人,不管政治取向如何,對這宗不涉政治的冤案,只要拷問自己的良知,又怎會不拍案而起呢?
事實上,筆者「捲入」這件事純屬偶然:十一月十日趙連海被法院控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當日我工作繁忙,傍晚近七時仍在辦公室,忽然接到某電視台節目監製來電,臨時臨急邀請我上八時至八時半的直播節目評論趙連海事件,於是稍後我從朋友飯局中途出去上節目。
直播時,我表示對這冤案「火都滾」,認為法院構陷乃「非法的法」,趙所犯乃「無罪的罪」。次日又應邀上電台講,跟着十二日登全版廣告,此後連續發聲。可見此事我是「衝鋒在前」,絕非甚麼「為參選精心部署」,得罪「阿爺」豈能「混個名堂」?只會分分鐘「冇得撈」!
就此時而言,我覺得在「一國」前提下,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只能是「鳥籠政治」,參政發揮空間有限,所以我根本無意參選立法會議席。我只希望將自己餘生有限時間「好鋼用在刀刃上」,周遊列國,寫本類似《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的自傳體小說,讓後人知道我們這一代經歷過的苦難和悲壯、奮鬥和奉獻,如何「化不可能為可能」,這比當個議員有意義得多!